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通知》(豫政办文〔2017〕55号)安排,经企业申请、各地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初选推荐,专家评审,并经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同意,确定“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陕宁辽’—河南无车承运铁海(水)公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等10个项目为河南省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细化完善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各有关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实施的支持和指导,督促有关企业认真对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通知》(豫政办文〔2017〕55号)关于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要求,根据项目评审过程中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细化目标任务,科学制定进度计划、考核指标、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实施方案由各有关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同意后于2020年2月14日前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各两份,附电子版光盘)。
二、加快推进示范工程建设有关工作
各有关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加强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领导机构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落实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确保示范工程建设取得实效。各有关企业作为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主体,要按照实施方案,围绕完善多式联运标准规范、推广应用标准化运载单元、创新推广先进运输组织形式、推进多式联运信息开放共享、完善提升货运枢纽功能等重点任务,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多式联运发展新举措、新经验,按期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大示范工程支持力度
各有关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要积极创造条件,对纳入示范工程的重点项目,积极争取本级人民政府、示范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从土地、财税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在落实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有关支持政策。
四、加强示范工程建设绩效评估
各有关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的动态监督和绩效评估,认真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和集中督导工作,及时总结示范工程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阶段成效,编写示范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填报《河南省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相关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项目进度情况表》,以季度为周期,于每年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经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适时组织专家对示范工程建设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检查评估。
为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络,请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所在地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1月17日前报送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员一名、项目牵头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各一名,作为示范工程建设工作联系人。
省交通运输厅联系人:
王晓静 0371-87166426 87166740(传真)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
附件:
2.河南省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相关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项目进度情况表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