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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1月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交通运输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yst.henan.gov.cn/

  2.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新闻发布会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3.政务新媒体账号

  微博公众号:河南交通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微信公众号:豫见交通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三、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26号。

  电子邮箱:hnjtzwxxgkb@126.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二)申请方式”提出申请)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371-87166771

  传真电话:0371-67439540

  邮政编码:450016

  (二)申请方式

  填写《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网上平台。通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申请,应按照页面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提交成功后,可登陆账户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3.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30-17:30(冬季)、15:00-18: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答复

  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厅领导同意后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有关以下情形的信息不予公开:1.国家秘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危及“三安全一稳定”的信息;2.商业秘密、个人隐私;3.内部事务信息;4.过程性信息;5.行政执法案件信息。

  5.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收费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1.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