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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大力开展“百吨王”货车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5-04-28 16:14   文章来源: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

  一是加强货车改装联合监管。加强货车产品生产一致性检查,对执行标准不严格致使质量不合格机动车出厂销售公告内的生产改装企业,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机动车生产企业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或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货车维修企业非法改装排查整治,对发现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常态化治超联合执法发现非法改装的,由公安交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进行处罚。

  二是加强货车检验联合监管。开展货车检测机构联合监管,对机动车检测机构责任不落实、只收费不检车、“黄牛”违规收费代检、篡改检测数据、违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法查处。对机动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破坏运输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三是加强研判分析联合执法。会同公安交管部门依托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站货车称重检测、非现场执法动态称重、ETC 门架、货车卫星定位等数据分析,梳理研判“百吨王”违法货车通行规律,明确通行集中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联合精准查纠。建立重点车辆、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含收费站、服务区)“三张清单”,加大夜间、凌晨等重点时段和违法高发频发、事故多发等重点路段执法力度,提高联合执法效能。严查货车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野蛮驾驶、堵塞车道、破坏设施、聚众闹事、暴力抗法等肇事肇祸违法行为和闯站冲卡、涉牌逃避动态称重、“黄牛”带路绕行逃避执法检查等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违法源头溯源倒查。对路面查处的“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货车,依法开展溯源管理,追踪货运车辆、驾驶人、装载源头和所在货运企业的责任,依法落实“一超四罚”。属于本市的“人、车、企”,要确认并固定证据,会同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属于外市的,将有关证据信息移送或抄告至所在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督”原则,对路面联合执法查处的“百吨王”,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违法装载源头责任倒查依法处罚,并将相关违法信息抄告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行业监管部门进行处理。对公路沿线的非法煤场、砂石料场及其他货物分装站场,由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提请当地人民政府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五是加强高速公路联合治超。严格落实高速公路入口“货车必检、超限禁入”和超限超载劝返的规定,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货车和“车证不符”大件运输车辆驶入。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跳磅、闯站闯卡、服务区倒货、违规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等行为。加强推进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优化大件运输许可系统,新增智能填报、评价、核查等功能,推动高效办成大件运输“一件事”落地实施。强化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依法查处车证不符、“大车小证”“办短跑长”和不按许可时间、路线行驶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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