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周口市港口和航务服务中心与芜湖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在芜湖市签订船舶通检互认协议。省交通中心、周口市港航管理局、芜湖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周口、芜湖船舶检验通检互认是指周口、芜湖区域内由两市船舶检验中心检验发证的船舶,在营运过程中,可就近向区域范围内营运地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检验,营运地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签发船舶检验证书、文书。两地船检机构将加强事前沟通评估,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及技术标准,不降低船舶检验质量标准。两地船舶通检互认范围将依据全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实施方案进行确定。同时,两地还将建立协调联络机制,保持经常性联系,妥善解决通检互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尽快开展首船试检。
周口市和芜湖市均是河南、安徽两省的航运大市,这一协议的签订将有力推动两省船舶通检互认实现常态化,推进长三角和中部地区内河航运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