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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中心到濮阳市开展桥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落实情况核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4-09-03 08:59   文章来源:省交通中心

  8月29日,省交通中心工作组到濮阳市台前县对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跨越金堤河段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工作组详细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跨越金堤河段航道桥梁工程工作情况的汇报。现场查阅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中涉及航道、通航内容等资料,现场测量金堤河段航道桥墩跨度,通航净高等技术参数。

  工作组要求,一是落实《航评报告》提出的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拟建桥梁水中墩柱应充分考虑船舶碰撞风险,按规定设置必要的防撞设施并与桥梁同步建设。跨金堤河桥梁水中桥墩应按照不小于1000吨级船舶撞击力考虑防撞标准。二是确保桥梁自身和船舶航行安全,桥梁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桥涵标、桥柱灯以及桥区水上航标等导助航设施,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并保证与本工程同步建设。三是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负责航道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