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气象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周口市港航管理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七下八上”是我省的防汛关键期,历来降水总体偏多,暴雨、强对流等极端天气频发,城市内涝、山洪和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风险较高。加之正值暑期,学生放假、旅游出行等外出交通需求增加,交通运输行业防汛形势面临巨大挑战。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防汛工作部署,加强防汛关键期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度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气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到当前防汛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强化底线思维,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坚决扛稳扛牢防汛关键期强降雨天气政治责任,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落实“123”和“321”防汛工作机制,进一步紧盯重点、薄弱点、风险点,明确责任,细化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牢牢把握防汛工作主动权。
二、精准预报预警,强化过程服务。各级气象部门要严密监视天气变化,加强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省际间信息共享和会商联动,强化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递进式开展气象预报预警和气象灾害风险预估,着力提高预报精准度和预警提前量,及时通过各种渠道为交通部门滚动提供最新气象实况和预报预警信息。各级交通部门要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形势,根据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科学开展分析研判,密切防范持续性降雨、局地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必要时邀请气象专家进驻交通运输部门,跟踪做好气象服务工作。
三、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强化会商研判,建立极端恶劣天气下联合办公工作机制,联合建设交通气象风险预报平台,深入分析研判防汛关键期强降雨天气下交通运输行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效率。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及时通过交通广播、高速可变信息情报板、微信群以及微博、抖音等方式转发最新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及会商研判信息,并提前3天科学分析研判形势,提前2天预置应急力量,提前1天落实到位,确保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四、强化预警响应,做好巡查排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预警预报信息和会商研判信息,紧盯重点领域、关键部位,严格按照“汛期不过、排查不停、整治不止”的要求,有力有序组织开展巡查排查、综合治理工作,强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切实做到队伍到位、装备到位、物资到位、指挥到位,确保一旦有险情发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必要时采取“封、停、关、撤”等刚性措施,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交通运输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建设雷电等灾害性天气监测设施和预警接收系统,及时响应预警信息;要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在新建、改建、扩建时严格实行雷电防护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从源头上遏制雷击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执行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做好雷电防护装置的巡查和维护,对于未安装雷电防护装置、雷电防护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雷电防护装置遭到破坏的,要立即整改。
五、突出关键部位,加强灾害风险管控。公路部门要聚焦路面塌陷、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风险管控,要加强监测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于不能短时间内整改到位的,要加强监测、加速处置,最大限度保障道路安全畅通。道路运输部门要聚焦大载客量交通工具、大客流量枢纽场站等重点部位巡查排查,重点防范客货运场站坍塌倾覆、地铁站水淹倒灌等灾害风险。在建项目部门要指导企业盯紧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工地、“两区三场”等重点部位巡查排查,特别是要加密易受强降雨影响、地质条件复杂等区域的高边坡、桥隧、沿河路堤、高填方路段、半填半挖路段等部位的巡查排查。航务海事部门要加大港口码头、水运企业防汛应急工作的检查巡查指导力度,有效管控并彻底根治清除安全风险隐患,实现闭环整改,坚决杜绝带“病”运行,冒险通航,确保安全度汛。
六、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值班值守与信息上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把纪律规矩挺在防汛工作第一线,坚决服从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严格执行防汛指令,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畅通汛期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信息传递渠道,确保信息畅通,不断提升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接到灾害报告后,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高效处置,要在30分钟内完成信息核实、研判,并向厅值班室报告。对于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必须20分钟内电话报告、40分钟内书面报告;其他等级突发事件,必须1小时内书面报告,坚决杜绝瞒报、谎报、漏报等行为发生。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气象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