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通知公告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汛期地质灾害 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0 09:22   文章来源:

 

豫交安监函〔20243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周口市港航管理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据气象部门预测,进入主汛期后我省降水总体偏多,豫西和豫北地区偏多12成,其他地区偏多24成,汛期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进入频发期,交通运输防汛救灾工作面临巨大挑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地质灾害防范责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汛期地质灾害隐蔽性、复杂性和动态变化等特点,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高度负责、高度警醒、高度务实,专题研究部署强降雨天气条件下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压实压紧地质灾害防范应对主体责任。分管领导要深入研判本行业地质灾害风险情况,有力有序组织开展汛期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巡查排查,坚决做好查缺补漏、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汛期地质灾害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加强会商研判,突出临灾预警。要积极与气象、应急、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对接,加强强降雨期间和重点时段的地质灾害动态联合会商,科学研判本行业汛期地质灾害发展变化情况。要跟踪掌握地质灾害动态,及时转发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提前2天在重要时段和重点区域预置布防应急救援力量、物资和装备等,并提前1天落实到位,必要时采取“封、停、关、撤”等刚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防范和减少较大及一般事故。

三要强化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要深化前期重大灾害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成果应用,按照“汛期不过、排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督导检查,加强对干线公路自然灾害易发区和农村公路县、乡道及通客运班车村道的巡查和养护,强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有效管控并彻底根治清除安全风险隐患。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道路管控,及时封闭灾毁公路,科学制定绕行方案,并在灾毁路段设置交通警示标志,提醒公众安全通行。要依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强化“两客一危一货”及农村客运车辆等重点营运车辆的安全监管,指导运输企业加强对易受地质灾害影响的运行线路进行安全风险研判,及时优化调整运输方案,减少途中滞留风险。要深入推进工程施工汛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与施工驻地周边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对不满足安全条件的,要应停尽停、应搬尽搬、应撤尽撤,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四要全力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保障路网畅通。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进一步扎实做好地质灾害救援队伍、技术支撑队伍、救援装备、救灾物资等各项准备,对提前预置布防的应急救援力量、物资和装备进行再强化、再督导,确保地质灾害发生后应急抢险队伍拉得出、用得上、保得通。要不间断、高频次加强路网运行调度指挥,对于受地质灾害影响的路段,要及时指导基层公路管理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处置,通过多媒体等形式及时推送路况、公路气象等服务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全力以赴保障路网畅通。

五要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信息上报。要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畅通汛期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信息传递渠道,确保政令畅通和工作有序,不断提升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遇到汛期地质灾害等突发险情,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高效处置,并按照“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的要求上报信息,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发生。

 

 

 

                  20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