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交文〔2024〕45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航空港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各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新晋高速公路块村营至营盘(省界)段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通行新晋高速公路块村营至营盘(省界)段的车辆实行8折通行费优惠,政策实施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有关要求
(一)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负责将本通知及时下发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公司、各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指导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公司调整收费系统,按照高速公路差异化政策标准收费。
(二)新乡融盛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要做好道路保通工作,宣传好、解读好、执行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及时对外公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差异化收费监测,科学评估政策实施效果。政策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及时向省交通运输厅反馈。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