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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全省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1 08:44   文章来源:


豫交函〔2023〕1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现将《全省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7月31日

 

 

全省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领域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道路客运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打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和谐稳定的客运市场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巩固深化道路客运打非治违工作,聚焦重点区域严治、重点时段严控、重点违法行为严惩,切实消除道路客运领域安全隐患,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和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稳定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车辆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班车、包车、旅游客运经营行为;

  (二)班车不按许可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站外揽客;

  (三)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

  (四)在旅客运输途中倒客、甩客、宰客;

  (五)开展定制客运未按照规定备案、超出班车客运经营者许可范围开展定制客运、定制客运经营者线下违规揽客;

  (六)网络平台接入或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班车客运经营者、车辆或者驾驶员开展定制客运,超出班车客运经营者许可范围开展定制客运。

  三、工作措施

  (一)摸排一批重点线索。畅通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结合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分析研判数据、外省抄告信息和群众投诉举报信息,全面摸排重点违法线索,掌握涉嫌非法违规车辆运行规律,汇总形成执法严控点位清单(见附件1)和重点监管车辆清单(见附件2),建立台账、对账销号。

  (二)组织一次突击稽查。针对摸排线索,组织精干力量,采取乘车暗访踩点、黎明集结执法、深夜突击行动、平台布控查处等方式,结合前期掌握的涉嫌非法违规车辆运行规律,开展一轮重点部位突击执法检查,集中清理打击一批长期逃避日常执法监管的“黑客车”“黑组客点”。

  (三)开展一轮异地执法。针对执法监管工作量大和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各省辖市要主动加强协同联动,采取跨区域联合执法、市县组团轮流执法等方式,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执法监管,形成高压态势,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各地要成立专项督导检查小组,按照监督执法与促进执法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督促指导一线执法队伍落实执法监管责任。省厅将适时派出专项督导组,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暗访督导。

  (五)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认真筛选查处的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非法违规营运行为,及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集中曝光,不断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遵规守法意识。

  (六)建立一批长效机制。加强与公安、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构建多方参与的协同监管机制,探索实现包车运输合同与旅游合同信息共享、包车客运标志牌和旅游团组行程单信息共通,建立健全联合会商、联合约谈、执法协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四、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责任人,采取召开推进会、专题会等方式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传达到一线执法人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集中治理阶段(8月11日至10月31日)。围绕整治重点,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长期存在的乱点乱象,精心组织、集中攻坚,做到“处罚一批、打击一批、曝光一批、震慑一片”,确保道路客运市场得到有效净化,保障旅客安全出行。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对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健全道路客运市场执法监管运行机制,探索道路客运市场长效治理机制,形成一批典型经验做法,巩固提升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提高思想认识,成立组织机构,强化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部署和推动,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有效开展,按时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辖区道路客运市场安全、稳定、健康发展。

  (二)加强信用监管。各地要充分利用信用评价,及时汇总违法违规信息,抄告相关职能部门,在行政许可审批、日常监管工作过程中将违法违规信息作为道路客运企业年度审核、等级评定、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员诚信考核的重要依据,督促道路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严格规范执法。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项要求,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执法中存在的该查的不查、该处罚的不处罚、该扣押车辆的私自放行、该停业的照常经营等失职渎职问题,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查处情况月报表》和《重点监管车辆清单》。各地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材料分别于8月10日和11月10日前报送。各省辖市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加入微信群(二维码见附件4),负责相关对接及信息上报工作。

  联系人:张云霄

  电 话:0371-87166475

  邮 箱:hnjtyzzf@163.com

 

  附件:附件1:执法严控点位清单.doc

     附件2:重点监管车辆清单.doc

     附件3: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查处情况月报表.doc

     附件4: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群二维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