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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河南考区)

发布日期:2023-04-03 11:28   文章来源:

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河南考区)于2023年6月17日至18日在郑州市举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时间、级别和科目

        

        

级别

6月17日

6月18日

上午

10:00-12:00

下午

14:30-17:00

上午

9:30-12:00

下午

14:30-17:00

助理试验检测师

公共基础

道路工程

桥梁隧道工程

交通工程

水运结构与地基

水运材料

试验    检测师

公共基础

道路工程

桥梁隧道工程

交通工程

水运结构与地基

水运材料

请报考人员根据上述考试时间安排,合理选择报考科目。

二、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定》(人社部发2015〕59号的报名条件。累计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截止考试报名时已完成学业但未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试验检测考试成绩合格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香港、澳门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试验检测考试,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三)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试验检测考试,按照《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向台湾同胞开放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等两项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通告2018年第13号)规定执行

三、 免试条件

一)持有2014年及以前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公共基础科目。对于免考公共基础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专业科目,方可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公路水工程试验检测专技术人员种专业职资格证书报考人员,名参加别其他专业科目考试,可免考公共基础科目

四、 报考程序

往年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除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内的失信人员),报考相同级别的试验检测考试时,可免于审核。

(一)告知承诺制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职水函﹝2023﹞85号),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见附件1)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见附件2),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报考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内的失信人员,应依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2017年31号相关规定,将失信行为记录在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在信用交通网站和交通职业资格网上予以公布

(二)网上报名

1.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19日。

2.方式:登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syjc.jtzyzg.org.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具体内容见附件3,上传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

目前网上报名系统已开通身份和学历学位信息自动核验功能,考生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显示核验比对结果。考生身份和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则无需再上传相关证明扫描件,如考生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自动核验通过,则应上传相关证明扫描件。符合免考公共基础科目要求的报考人员,如后台未自动默认为免考,需人工勾选免考并在“其他证明”中上传相关检测证书。

报名时暂未取得规定学历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通过报名系统补录规定学历或学位证书信息。

3.要求:考生应自己在网上报名,不得由别人代替报名。填报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承诺和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考资格的人员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现场审核

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报考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内的失信人员须进行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2023年4月14日。

2.审核地点:河南省交通运输厅904房间(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26号)。

3.要求:以人员应携带考生报名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4)、职业资格证书等报考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审核地点完成报名现场确认。其中,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应为扫码可查的有效报告,工作年限证明应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四)考试缴费

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4月20日9:00至4月25日17:00在“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缴费系统(河南考区)”(http://syjc.personnel.org.cn/)缴纳考试费。

特别提示:

1.考生在缴费确认前务必核对好本人报考科目及缴费费用,缴费完成后,不能做任何修改,且无法退费出现任何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syjc.jtzyzg.org.cn)与“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缴费系统(河南考区)”(http://syjc.personnel.org.cn/)为两个独立系统,考务人员需对完成缴费的考生逐个进行缴费确认,请完成缴费的考生于2023年4月28日至5月4日登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如有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3.网上缴费成功且需开发票的考生,可在2023619日至2023621日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hnjtzjsd2021@163.com,备注开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开发票信息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五)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6月16日。

2.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 考试大纲与教材

本次考试依据《2023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发布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中,报考人员可免费下载;考试用书可参阅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2023年版)》。

六、 考试费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考试考务费的复函》(财税〔2018〕6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通告2018年第10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7〕214 号)相关要求,确定试验检测师和助理试验检测师考试收费标准相同,各科目考试收费标准分别为公共基础61元、道路工程61元、桥梁隧道工程61元、交通工程68元、水运结构与地基68元、水运材料68元。

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按照时间节点报名缴费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缴费状态,以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七、 成绩管理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均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公共基础科目和任一专业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相应专业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八、 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如实填写包括工作单位工作经历等内容的相关信息考试结束后, 资格审核部门将对通过考试人员的承诺情况进行核查,对于无法核实的内容,有关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报考人员需准确填写个人或单位接收地址、联系人、电话等信息,方便后期资格证书邮寄。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四)考试地点设置在河南省郑州市,考点以准考证打印地点为准。

(五)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工作地或居住地原则上应在河南省。

九、 联系方式

(一)考试咨询电话 0371-67188347。

(二)关于本次考试的相关信息将在微信公众号河南交通质检”和QQ群“2023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考试(河南)”(群号:100435227和275115881)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相互转告。

 

附件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docx

附件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docx

附件3.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docx

附件4.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证明式样.docx

 

 

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河南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