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交规划许〔2023〕3号
河南中豫航道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对〈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的请示》(中豫航道〔2022〕06号)及《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组织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主要技术指标
(一)代表船型
拟建工程所处河段航道规划等级为Ⅲ级,船闸等级为II级,原则同意《航评报告》经论证船闸工程选用2000吨级干散货船(67.6×13.8×3.2米,总长×型宽×吃水,下同)、110TEU集装箱船(73×13.8×3.0米)作为设计船型,同意桥梁工程选用1000吨级货船(60×10.8×2.8米,总长×型宽×吃水,下同)、70TEU集装箱船(73×12.7×2.8米)作为设计船型。
(二)设计通航水位
原则同意《航评报告》关于设计通航水位的评价结论。设计通航水位详见表1。
二、船闸工程
(一)郑埠口一线船闸改扩建工程
1.工程选址
拟建郑埠口一线改扩建船闸位于周口市淮阳区新站镇郑埠口村,布置于现状郑埠口节制闸左岸,枢纽所在位置河道顺直,河势稳定,满足《内河通航标准》规定的船闸布置要求,同意设计报告提出的船闸改建选址方案。
2.通航建筑物规模
拟建船闸级别为Ⅱ级,船闸尺度为280m×34m×5.6m(长×宽×门槛水深),满足《内河通航标准》相关要求。
3.通航建筑物布置
拟建船闸布置在现状郑埠口节制闸左岸的滩地上,紧邻泄水闸布置,船闸引航道与泄水闸之间采用隔流堤隔开。船闸轴线与坝轴线垂直正交,上闸首位于坝轴线下游处,为枢纽挡水建筑物的组成部分。船闸船舶进、出闸方式采用“曲线进闸、直线出闸”的过闸方式。上、下游引航道与主航道衔接顺畅,船闸具备船舶安全过闸的条件,满足《内河通航标准》规定的船闸布置要求,原则同意船闸布置方案。
(二)沈丘复线船闸工程
1.工程选址
拟建沈丘复线船闸位于周口市沈丘县新安集镇三大夫营村,船闸所在位置河床稳定,上下游引航道与主航道衔接顺畅,满足《内河通航标准》规定的船闸布置要求,同意设计报告提出的船闸选址方案。
2.通航建筑物规模
拟建船闸级别为Ⅱ级,船闸尺度为280m×34m×5.6m(长×宽×门槛水深),满足《内河通航标准》相关要求。
3.通航建筑物布置
拟建船闸布置在新建沈丘节制闸右侧的老河道内,紧邻泄水闸布置,船闸引航道与泄水闸之间采用隔流堤隔开。船闸轴线与坝轴线垂直正交,上闸首位于节制闸轴线上游处,为枢纽挡水建筑物的组成部分。船闸船舶进、出闸方式采用“曲线进闸、直线出闸”的过闸方式。上、下游引航道与主航道衔接顺畅,船闸具备船舶安全过闸的条件,满足《内河通航标准》规定的船闸布置要求,原则同意船闸布置方案。
三、桥梁工程
(一)项城通济大道桥
1.桥梁选址
项城通济大道桥位于项城市城区,为项城市通济大道跨越沙颍河桥梁,上距宁洛高速桥约5.7公里,桥址处河道较为顺直,河床总体稳定,水流条件良好,桥梁轴线的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的交角为3°,桥址距离上游弯道距离不满足《内河通航标准》要求,在通航孔跨径加大至130米并满足《内河通航标准》要求后,原则同意桥梁原址改建。
2.通航净空尺度
拟建桥梁主桥采用130米钢管混凝土系杆拱桥,通航孔跨径130米,采用单孔双向通航。通航孔实际通航净宽为115.5米,通航净高大于7.0米,原则同意《航评报告》关于拟建桥梁通航净空尺度的评价结论。
(二)沈丘西环路桥
1.桥梁选址
沈丘西环路桥位于沈丘县城区,为沈丘县西环路跨越沙颍河桥梁,下距颍河大道桥约0.9公里,桥址处河床总体稳定,桥梁轴线的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的交角为9°,桥址距离弯道、汇流口、跨河缆线距离不满足《内河通航标准》要求,在通航孔跨径加大至140米并满足《内河通航标准》要求后,原则同意桥梁原址改建。
2.通航净空尺度
拟建桥梁主桥采用140米钢管混凝土系杆拱桥,通航孔跨径140米,采用单孔双向通航。通航孔实际通航净宽为120.1米,通航净高大于7.0米,原则同意《航评报告》关于拟建桥梁通航净空尺度的评价结论。
(三)G329纸店沙河大桥
1.桥梁选址
G329纸店沙河大桥位于沈丘县纸店镇,为G329国道跨越沙颍河桥梁,上距郑阜高铁桥约2.0公里。桥址处河床总体稳定,水流条件良好,桥梁轴线的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的交角为5°,桥位距上、下游弯道间距不满足《内河通航标准》要求,在通航孔跨径加大至140米并满足《内河通航标准》要求后,原则同意桥梁原址改建。
2.通航净空尺度
拟建桥梁主桥采用(82.5+140+82.5)米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连续箱梁,通航孔跨径140米,采用单孔双向通航。通航孔实际通航净宽为129.5米,通航净高大于7.0米,原则同意《航评报告》关于拟建桥梁通航净空尺度的评价结论。
(四)郑埠口枢纽跨闸交通桥
1.桥梁选址
郑埠口枢纽跨闸交通桥位于改扩建郑埠口船闸上。桥址处河床总体稳定,水流条件良好,桥梁一孔跨过通航水域,桥梁轴线的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的交角为0°,桥位选址满足《内河通航标准》要求。原则同意桥梁选址方案。
2.通航净空尺度
拟建桥梁主桥采用62米钢箱梁,通航孔跨径62米。本桥一孔跨过通航水域,通航净高大于7.0米,原则同意《航评报告》关于拟建桥梁通航净空尺度的评价结论。
(五)沈丘枢纽跨闸交通桥
1.桥梁选址
沈丘枢纽跨闸交通桥位于拟建沈丘复线船闸上,桥址处河床总体稳定,拟建桥梁一孔跨越通航水域,桥梁轴线的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的交角为0°,桥梁选址满足《内河通航标准》要求。原则同意桥梁选址方案。
2.通航净空尺度
拟建桥梁主桥采用70米系杆拱,通航孔跨径70米。本桥一孔跨过通航水域,通航净高大于7.0米,原则同意《航评报告》关于拟建桥梁通航净空尺度的评价结论。
四、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原则同意《航评报告》提出的通航安全保障措施。为确保拟建工程自身和船舶航行安全,工程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导助航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等,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并保证与本工程同步建设。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航评报告》经论证的工程平面布置方案开展下阶段工程设计及施工建设,并将《航评报告》提出的通航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五、其他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配合航道现场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开工建设前,应向相关航道管理机构报送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中涉及航道、通航内容的资料。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建设内容完工后,应向相关航道管理机构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清除情况等资料。
(二)请相关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对本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建设内容完工后,应将监督检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三)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分析论证或者重新评价,并报我厅审核。
(四)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2023年1月11日
抄送:周口市港航管理局,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