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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全省1000个建制村农村客运班线实现公交化运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5 16:48   文章来源: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全省1000个建制村农村客运班线实现公交化运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

现将《全省1000个建制村农村客运班线实现公交化运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427   

       

  全省1000个建制村农村客运班线实现

公交化运营工作方案

豫交运管函(2022)16号 

按照《2022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部署要求,为全面完成全省新增1000个建制村农村客运班线实现公交化运营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更好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求,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运输服务保障,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政策扶持和保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以现有农村客运资源为基础,以新增运力、线路为补充,因地制宜,打造更加优质的农村客运发展模式,推进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农村地区群众多层次出行需求,助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210月底前,全省新增1000个建制村农村客运班线实现公交化运营,推动农村客运服务更优质、票价更优惠、设施更优良、出行更便利。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确定任务指标。各省辖市要根据2022年全省新增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建制村指标任务分解表(附件1),结合辖区内农村客运发展实际,进一步将指标任务分解到相关县(市)。省辖市建成区内及周边已被城市公交线路连通的建制村不纳入此次新增指标任务范围。

(二)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全面排查新增建制村公交化运营改造班线途经农村道路基础设施,按技术要求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结合出行需求,合理设置停靠站点,新建或改造标准一致的候车亭、站(牌),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并统一标识发车班次、发车时间、票制票价、途经站点、服务监督电话等信息。在新能源客车运营的客运线路首末站,科学设置停车位、充电桩等设施。

(三)优化调整农村客运线网。结合辖区实际,合理调整线路规划布局,以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为重点,有序推动城市公交线路向乡村延伸和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鼓励毗邻县间农村客运班线实行公交化改造。结合客流量和实际运营情况,以道路条件好、出行需求大的农村客运线路为主攻方向,采取双向对开、循环运行等方式,扩大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企业的覆盖范围,开通旅游班、产业班和客货邮融合线路,推动农村客运持续稳定运行。线路长度在30公里以内的,日均发班次不低于6班;30公里以上的不低于4班。

(四)提供经济智慧绿色服务。合理制定公交化运营的农村客运线路票价,新增公交化运营服务的建制村,票价标准要低于普通农村客运班线的15%以上。加快推进一卡通、微信、支付宝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提升便捷支付能力。依托企业现有车辆监控信息平台,在候车站亭(牌)设置二维码或开发微信小程序,为群众提供车辆位置查询、投诉建议、电话预约等服务。统一农村客运车辆标识、调度、车型、价格服务标准,加强车容车貌日常维护。在具备条件地区,鼓励投入使用统一新能源车型。鼓励探索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地方标准。

(五)保障农村客运安全。严格落实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联合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办理新增、调整线路行政许可及备案手续。强化线路隐患排查治理,消除道路安全隐患;针对冰冻雨雪等灾害天气,要视情通行,防范事故风险。加强车辆选型选配,原则上不得使用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强化车辆技术状况日常检查,保障车况完好。加强驾驶员聘任管理,严禁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农村客运;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技能、职业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农村客运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理隐患治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510日前)在前期核查全省现有公交化运营线路覆盖建制村的基础上,各省辖市要参照《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大纲》(附件4),制定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进行工作部署。

(二)开展建设阶段(5月11日至10月20日)各县(市)要围绕站亭(牌)建设、线路优化调整等重点任务,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各省辖市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工作协调,确保公交化改造质量。省厅将根据考核标准(另行制定)于710日前对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年中评价,根据得分情况进行排名,评选出6个优秀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6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50%以上;9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80%以上;10月底前,全部完成目标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至11月底)各省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考核标准对辖区县(市)任务完成情况开展验收;省厅根据各地上报的验收结果对各县(市)进行实地核查,在综合年中评价和年终考核的基础上,各赋予一定比例的权重(年中评价占比60%),计算最终结果,确定最终各县(市)排名;省辖市得分按照所辖各县(市)得分的平均分确定,评选出6个优秀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11月底前省厅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民生实事工作,统筹加强督导力度,严格落实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建立工作台账,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二)定期检查督导。加强对民生实事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进度跟踪,定期开展督导和暗访,强化通报机制,对进度滞后的地市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确保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强化考核应用。省厅将把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服务占比纳入我省“十四五”期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对年终评定的6个优秀省辖市内承担新增建制村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任务的县(市),省厅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农村客运油价补贴年度考核中进行加分。其它省辖市,通过新开通旅游班、产业班、客货邮融合线路或毗邻县间公交化运营线路,并完成民生实事任务的县(市),可享有同样加分政策。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进展情况汇总统计,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从5月开始,每月15日前将上月至当月15日民生实事完成进度情况表(附件2)和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相关数据统计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省厅。630日、930日前上报季度工作总结报告。1031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辖区验收结果。同时所报材料均要求PDFWORD格式。

联系人:张嗣昱   电话:0371-87166761

贾跃东   电话:0371-87165277

  箱:yunshuzhongxinxz@163.com

 

附件:1.2022年全省新增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建制村指标任务分解表

               2.2022    市(示范区)新增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建制村指标任务完成进度情况表

               3.2022    市(示范区)新增建制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相关数据统计表

               4.2022    市(示范区)建制村农村客运班线实现公交化运营工作方案编制大纲

                5.新增建制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相关负责人和联络员信息表

附件下载:附件1-5.doc


 

附件1

2022年全省新增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建制村指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各省辖市

新增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建制村(个)指标任务




合计

1000


1

郑州市

50


2

开封市

45


3

洛阳市

60


4

平顶山市

60


5

安阳市

70


6

鹤壁市

20


7

新乡市

75


8

焦作市

40


9

濮阳市

65


10

许昌市

50


11

漯河市

30


12

三门峡市

35


13

商丘市

90


14

周口市

90


15

驻马店市

60


16

南阳市

90


17

信阳市

60


18

济源示范区

10


备注:省直管县指标任务包含在省辖市指标任务数量中。


 

附件2

2022    市(示范区)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

运营指标任务完成进度情况表

填报单位:    市(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盖章)                                   日期:2022年   

序号

县(市)名称

计划完成指标数量(个)

乡镇

名称

计划公交化运营改造途经建制村名称

改造前运营状况

截止         日完成情况

线路

名称

运营

方式

日发

班次

票价(元)

是否实现公交化运营

线路

名称

运营

方式

线路

长度

(公里)

日发

班次

票价(元)

1










































备注:1.计划完成指标数量为省辖市分解到所辖县(市)新增公交化运营建制村的数量。2.运营方式为公交的线路名称填写“X路”;其他运营方式线路名称填写“XX(起点)-XX(讫点)”。3.改造后运营方式填写“城乡公交”“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4.改造后线路长度在30公里以内的,日发班次不低于6班,30公里以上的不低于4班。5.票价为线路起点到建制村停靠站点乘车价格。


 

附件3

2022    市(示范区)新增建制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相关数据统计表

填报单位:    市(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盖章)                                   日期:2022年   

序号

县(市)名称

线路

站牌

车辆

2022年新增建制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已拨付运营补贴(万元)


新增(条)

调整(条)

新增(个)

更新(个)

投资(元)

新增(辆)

投资

(万元)

新能源车辆(辆)

新能源车辆投资

(万元)


1



























备注:1.“线路”为实现新增建制村公交化运营而新增或调整的线路条数。2.“新增站牌”数量为线路新增加停靠站点(或原停靠站点无站牌)新建设的站牌个数。“更新站牌”数量为改造既有站牌个数。3.“运营补贴”为政府给予承担新增建制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客运车辆拨付的补贴资金。


 

附件4

 

2022    市(示范区)农村客运公交化

运营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一、总体概述

包括涉及所辖相关县(市)的分解目标,以及拟改造线路的数量、长度、车辆和司机配置、车辆类型、班次、运营主体,需投入的资金额和完成的时间等。

二、农村客运发展现状

全市建制村数量、建制村通客车率、建制村公交化运营率;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班线条数、公交化运营线路数、里程;以及农村客运车辆数、司机数、运营收入等基本情况。以图表形式重点说明拟改造线路所属县(市)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营线路的布局、配套设施、票价、班次及其他运营组织和服务方面的发展现状。

三、建设目标

围绕2022年省重点民生实事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改造指标任务,明确所辖县(市)落实目标,从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组织、服务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设目标。

四、实施方案

包括线路布局、票价标准、运营组织、设施完善、信息化服务、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具体方案。

五、进度计划

完成截止时间为202210月底,包括各阶段时间安排及工作任务。

六、保障措施

包括组织机构、资金筹措、技术支撑、运行监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安排;在推进过程中拟实施出台的支持措施及配套政策情况。

 

附件5

新增建制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相关负责人和联络员信息表

填报单位:    市(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盖章)                                   日期:2022年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联络员





备注:此表5月6日前加盖公章后反馈至邮箱yunshuzhongxinx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