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安罗高速上蔡至罗山段下路堤掺灰改良等
设计变更的批复
豫交文〔2022〕84号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集团《关于上报安罗高速上蔡至罗山段取消水源保护区保护设施等设计变更的请示》《关于上报安罗高速上蔡至罗山段K136+200杨岗天桥改通道等设计变更的请示》《关于上报安罗高速上蔡至罗山段取消K31+252.015~K31+455左侧等段落路堤墙等设计变更的请示》《关于上报安罗高速上蔡至罗山段K53+505.5~K61+908.5、K62+032~K63+343主线下路堤部分层位调整为2%石灰土填筑设计变更的请示》《关于上报安罗高速上蔡至罗山段K4+853.5~K20+500、K63+343~K75+894.5及K109+050~K128+106下路堤掺灰改良等设计变更的请示》及设计变更文件收悉。根据相关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及管理办法,经组织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并经专家审查同意的安罗高速上蔡至罗山段下路堤掺灰改良等设计变更文件。
二、设计变更主要内容
(一)鉴于罗山县将东铺镇饮用水源井群迁移出高速公路影响范围,取消K132+150~K136+100段的路面桥面径流检测设备、汇水沟等饮用水源保护设施。
(二)为减少施工对已运营沪陕高速影响,将项目下穿沪陕高速桥梁由20+2×30+20米调整为2×30米。结合地方政府和有关单位意见,取消K135+095处3×13米空心板桥,增设6×3.5米盖板涵洞;取消K75+572处2×16米空心板桥,增设6×5米盖板通道;取消K136+200处4×30米箱梁桥,增设6×4.24米和6×4米盖板通道。为优化设计,取消K139+900处3×16米空心板桥,改河长度由692米调整为940米。根据项目实际征地范围,取消K31+252.015~K31+455等六段1701.15米挡土墙,改为路基正常放坡。
(三)根据现场取土实际及土源质量,为保障路基填筑及台背回填质量,对部分路段下路堤和台背填料主要实施以下变更:
1.对K4+853~K20+500、K62+032~K63+343等基底采用4%水泥土或4%石灰土处治的路段,将基底处治顶面以上55cm厚填料调整为3%石灰土;对K39+800~K61+908、K143+140~K148+000等基底采用50cm厚透水材料处治的路段,将将基底处治顶面以上30cm或75cm厚填料调整为3%石灰土。
2.将K4+853~K6+639等路段基底处治改良剂由水泥调整为石灰,K63+339~K75+894等路段基底处治改良剂由石灰调整为水泥;将K53+505~K61+908等路段下路堤填料由素土调整为2.5m厚4%石灰土包边或2%石灰土;将K64+995~K65+068、K89+600~K93+000等路段下路堤填料由素土调整为3%石灰土。
3.将K128+106~K143+140、永兴枢纽互通等路段下路堤填料由4%石灰土调整为3%石灰土或山皮石;将K61+908~K62+032等路段下路堤填料由3%水泥土调整为3%石灰土;
4.将项目全段桥梁台背、锥坡及涵通台背填料由5%水泥土、建筑废弃物、山皮土统一调整为5%石灰土。
三、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有关规范、文件规定,核定该设计变更预算为65139.57万元,较原施工图对应预算增加30.16万元(详见附件)。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请你集团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施工过程管控,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附件:附件1:设计变更费用审核对比表(取消水源保护设施).pdf
附件2:设计变更费用审核对比表(桥梁跨径调整、桥梁改涵洞和通道、取消桥梁取、取消挡土墙).pdf
附件3:设计变更费用审核对比表(下路堤掺灰改良、台背回填改良).pdf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