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通知公告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全省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2 08:33   文章来源: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全省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豫交文〔2022〕60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

  现将《全省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取得实效。

 

       2022年4月8日

 

 

全省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交通执法涉稳保稳视频调度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省道路运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保护依法经营者合法权益,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促进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聚焦道路运输领域非法违法营运问题,通过开展全省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拳出击打击整治非法违法营运行为,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和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稳定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执法保障。

二、打击重点

(一)非法营运。一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相关经营许可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许可证件从事班线客运、包车(旅游)客运、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大件运输等非法营运行为;二是违反疫情防控政策,非法营运车辆、私家车搭载风险人员返豫入豫行为。

(二)客车违法营运。一是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未取得经营资质、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巡游、网约出租汽车跨区域异地驻点营运和网约车驾驶员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以及巡游、网约出租汽车使用非法网络平台和变相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二是班线客车经营者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的线路或日发班次下限行驶,私设站点和不按核定场站进站经营、变线和串客、甩客、倒客等违法经营行为;三是包车(旅游)客运经营者未持有效的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等行为;四是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拒载、议价、恶意拼客、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接受电召任务后不履行约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利用QQ、微信群等即时通讯手段违法组客、拉客等违法经营行为及以顺风车名义变相从事非法客运经营行为。

(三)危货车辆违法营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体运输,以及承运人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违规夹带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普通货车违法营运。超限30%以上的运输砂石、水泥、钢材等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汽车超限超载,尤其是“百吨王”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货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

(五)大件运输车辆违法营运。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车证不符和“大车小证”、车辆及装载物品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未按许可的路线时间及“办短跑长”以及三类大件运输车辆未按许可规定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一次突击暗访稽查。针对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城市主要路口、城乡结合部等非法客运点、货物运输集散地,组织精干力量,采取乘车暗访踩点、黎明集结执法、深夜突击行动等方式,各市县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重点部位突击检查,严厉打击长期逃避日常执法检查的“黑客车”、“黑组客点”和“百吨王”等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二)开展一轮异地执法行动。针对非法违法客货运输车辆流动性强、市际县际交界处执法监管薄弱、高速公路服务区倒客卖客现象多发频发以及私家车违规搭载涉疫情防控风险人员返豫入豫等问题,采取多地组团、交叉执法、线路联动等方式,各省辖市每季度至少开展一轮跨市(县)异地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整治相接、临近营运路线违法行为和区域性运输市场乱象。

(三)约谈一批严重违法企业。针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高频次非法违法行为整改纠正不及时,尤其是网约车平台公司违规派单数量多、双合规率低和大件运输车辆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问题,各市县要联合公安、应急、网信等部门,至少开展一次集中约谈活动,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强化警示教育,督促限期整改,促使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四)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针对执法宣传力度薄弱、教育震慑效果不足等问题,各市县要认真筛选查处的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非法违法营运行为,及时通过报纸、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每季度至少集中公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让违法者接受社会公众的检视和监督,促进其增强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之情,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的辐射教育效果。

(五)走访一遍重点运输企业。针对硬性检查多、调研服务少、违法违规行为早期防控力度弱等问题,各市县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走访调研活动,与道路运输企业代表、司机代表和大型装备生产企业负责人深入座谈交流,强化普法宣传,提醒、劝导、处理轻微违法行为征兆,同时征询执法工作意见建议,全力引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按照“万人助万企”要求,积极探索推行执法机构、人员包企业、包车辆,明确监管责任,提高管理效果。

(六)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针对社会监督渠道不畅、非法违法营运线索质量不高、网络负面舆情时有发生等问题,各市县要面向社会聘请社会监督员,至少召开一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议,专题搜集道路运输领域非法违法营运问题线索,为精准打击治理提供支撑。

(七)兑现一批群众举报奖金。针对宣传发动效果不佳、群防群治积极性不足等问题,各市县要建立完善并贯彻落实举报奖励办法,持续加大有奖举报宣传力度,集中兑现一批查实的群众举报线索奖励,激励公民参与维护道路运输管理秩序的积极性。

(八)移交一批涉黑涉恶线索。统筹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梳理执法案件、企业走访座谈等方式,全面排查搜集非法垄断道路运输市场、带车“黄牛”、暴力抗法、收取“保护费”等涉嫌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按照有关程序向公安、纪检等部门移交一批涉黑涉恶涉伞案件线索,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九)安排一次专项督导检查。针对执法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各市县要采取“四不两直”、先暗访再明查、查阅资料、走访企业等方式,开展一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督促指导一线执法队伍落实执法监管责任。省厅将适时派出专项督导组,对各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十)消除一批安全稳定风险。针对粗暴执法、趋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各市县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发现安全稳定风险苗头,制定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消除。要强化作风纪律和廉政教育,大力推广服务型行政执法,避免行政执法行为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巩固深化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实施时间及步骤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22年4月11日开始,至2022年11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1日至4月20日)。省厅召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夯实领导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至11月10日)。针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长期存在的乱点乱象,精心组织、集中攻坚,确保有效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一是高标准实施“十个一”工作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当地实际,高标准统筹实施突击暗访稽查、异地执法行动等“十个一”工作措施,集中力量整治难点痛点问题,确保重点区域执法管控成效和执法服务对象满意度显著提升。二是高质量打赢“高峰期”执法攻坚。在“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和旅游旺季、学生暑假等群众出行高峰时期及疫情防控重点时期,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文旅、卫健等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力度,采取织密布控网格、提高巡查频次、蹲守重点部位、监控疑似车辆、加大惩戒力度等措施,切实强化“高峰期”时段执法管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厅将视情分片区统一组织临近市县开展跨区域异地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跨市县非法违法营运行为。三是高效率抓好“常态化”打非治违。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对线索指向明确、违法事实清晰、当时正在施行的实名投诉举报,要参照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布控查处规定的响应要求,快速核查处理、及时反馈沟通。持续优化路面执法巡查方式,合理设置巡查路段和频次,采取与公安部门数据共享、增设视频监控设备、通行数据比对分析等多种方式,提升高铁站、客运站、收费站和服务区等客流集中区域的执法查处效率。建立疑似非法违法营运车辆信息收集上报制度,全面汇总排查发现的高度疑似非法营运车辆和涉嫌违法大件运输车辆,逐级上报至厅执法局,纳入管理服务平台重点布控核查和依法追踪查处。强化平台布控查处和第三类抄告信息处理反馈工作,不断提升布控精准度,深化非法违法营运治理由线下巡查式向线下线上精准化查控转变。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0日至11月30日)。全面总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健全完善执法管理运行机制和考核评价监督体系,探索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形成一批典型经验做法,巩固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省厅将召开现场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道路运输领域非法违法营运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安全稳定风险和事故隐患突出,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反映强烈。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始终保持高度警醒警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强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将纳入交通运输执法综合绩效考评。

(二)精心组织实施。要统筹资源力量,将明查暗访、排查整治、集中治理等结合起来,认真研究谋划工作措施,加强部门协作、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压紧压实执法监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部署到位、督促检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打非治违工作,合理调配执法资源,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卡点位置优势和部门协作机制作用,将疑似非法营运车辆纳入重点检查对象,发现非法违法营运经营者涉嫌违反疫情防控政策、妨害传染病防治、危及公共安全以及违规搭载风险人员返豫入豫的,要及时移交公安、卫健等有关部门处理,规范市场秩序,补齐防疫短板,确保防疫和执法两不误、两促进。

(四)严格规范执法。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违规执法行为。要以专业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为重点,强化基层执法人员执法实践操作技巧培训,解决调查取证能力不足、执法业务不精、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以及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车、公交车的视频播放设备或电子宣传屏等载体,大力宣传非法违法营运的危害性、投诉举报方式和执法打击成效,引导社会群众抵制举报非法车辆,自觉乘坐合规车辆出行。

(六)加强信息报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行月报告制度,各单位每月底前要报告本月进展情况及查处车辆数(见附件),行动期间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厅将定期通报全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各地实施方案及会议部署情况、工作总结和典型经验材料分别于4月20日、11月25日前报送。

  联系人:鞠廷伟  0371-87166459

      赵 辉  0371-87166729

  邮 箱:hnjtzf@126.com

 

 附件:“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查处情况月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