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国道310三门峡西段至豫陕段南移新建工程设置收费站暨车辆通行费标准的批复
豫交文〔2022〕7号
三门峡市国道三一零南移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道310洛三界至豫陕界段南移新建工程设置收费站及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请示》(三国道〔2021〕96号)收悉。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国道310三门峡西段至豫陕段南移新建工程K159+700处设置灵宝西收费站(详见附件1),该路段属于经营性质收费公路;通行费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要求执行,对通过收费站的客车、货车车辆通行费标准按车次收费(详见附件2)。
6轴以上超限车辆按照以下收费系数计收车辆通行费:
n轴以上货车收费系数=6轴收费系数+ (n-6)×0.5;其中,6轴收费系数=6类货车收费标准/1类货车收费标准。
二、严格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我省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豫交文〔2019〕346号)规定执行。
三、ETC车辆按照相关优惠政策实施,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分”;MTC车道在出口混合车道人工交费时,交易金额取整到“元”;收取车辆通行费时,应当向收费公路使用者开具纸质或者电子收费票据。
四、收费单位应在收费站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价单位、投诉电话等。
五、严禁超限超载车辆行驶收费公路。
六、本批复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附件1.国道310三门峡西至豫陕段南移新建工程收费站站址.docx
附件2. 国道310三门峡西至豫陕段南移新建工程客(货)车车辆通行费标准.docx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