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省治超办组织召开全省大件运输企业负责人座谈会。
会上,省治超办有关负责人通报了湖北鄂州“12·18”桥梁侧翻事故,分析了我省大件运输形势,介绍了今年以来全省大件运输许可情况,全省共办理大件运输许可 179488件,其中三类跨省大件21817,实现跨省大件提前3-4个工作日办结,审批效率显著提高。同时,组织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令第12号)有关大件运输许可管理政策规定,听取了12家大件运输企业负责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围绕大件运输安全护送、勘验称重检测、收费站入口核查等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和现场答疑解惑。
会议要求,全省上下和各大件运输企业要认真汲取湖北鄂州“12·18日”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政企沟通衔接,共同做好大件运输车辆全链条闭环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发生安全事故。一是要如实申报许可。大件运输企业要应报尽报,如实申报,合法运输,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管控安全风险。厅执法局要会同交通中心、高速中心和相关运营单位加强许可资料审核把关,依法依规进行现场勘验,做好人、车、货、企相一致,严防虚报瞒报现象。二是要优化审批流程。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时效,切实为大件运输提供便利。全面做好服务管理,定期走访生产制造企业和重点物流企业,听取企业对大件运输许可管理的建议,了解企业的困难,提出解决措施,共同做好大件运输服务工作。三是要严格入口核查。各运营单位要严把收费站入口关,对大件运输车辆进行称重检测和验证核查,杜绝车证不符、大车小证违法车辆上站通行。四是要严查违法行为。各地执法机构和运营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联勤联动,实现许可、通行和执法信息共享,利用货车GPS动态监控、ETC门架和非现场执法设备对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轨迹进行分析比对,加大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停车区流动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公路桥梁通行安全。
厅执法局、高速中心、交通中心有关负责人及省治超办全体人员,省内12家大件运输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