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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国道234焦作至荥阳黄河大桥设置收费站及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12-10 17:08   文章来源:

 

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国道234焦作至荥阳黄河大桥设置收费站及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批复

豫交文〔2019〕345号

河南焦郑黄河大桥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国道234焦作至荥阳黄河大桥设置收费站及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请示》(豫公路工〔2019〕26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原交通部《印发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492号)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就焦郑黄河大桥设置收费站及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置焦郑黄河大桥收费站

同意在武陟县大虹桥乡南古村设置焦郑黄河大桥收费站,站址见附件1;载客类机动车通行费依据车型类别按车次计收,载货类机动车通行费依据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量实行计重收费,车辆通行费暂行收费标准见附件2。收费标准自开通之日起暂按此车辆通行费标准执行,试行3年后,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定价规则重新核定。

二、收费管理

收费站严格按规定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并按要求在收费站设置公告牌,收费单位应在收费站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价单位、投诉电话等。

行驶该路段的车辆必须按规定自觉交纳车辆通行费,对违反公路通行费管理规定的车辆,参照省交通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豫交征〔2007〕27号、豫交文〔2013〕601号文件规定,收费单位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闯卡车辆:除收取应交通行费外,另加收其应交费额5倍的费款。

(二)对持假冒免费证牌逃缴通行费的车辆,没收假冒免费证牌,并加收其应交费额5倍的费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执行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有六类车辆可以减免车辆通行费:

(一)军队和武警部队车辆;

(二)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

(三)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四)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

(五)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

(六)重大节假日期间行驶收费公路的七座及以下小型客车。

除此之外,其他车辆通行收费公路时,均应按照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

四、其他要求

(一)收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车辆通行费统一发票,加强对通行费收取、使用及还贷情况的监督管理。

(二)你单位要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和郑州、焦作两市政府加强沿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依法严管,保护桥梁完好,保证交通畅通。

 

  附件:1.焦郑黄河大桥收费站站址

     2.焦郑黄河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试行)

    附件下载.docx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