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内容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
公示单位:河南卢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内
联系方式:杨先生 186xxxx0739
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方式反映问题,我项目部将对所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竣工环保自主验收依据之一。
附件:1.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2.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pdf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