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公布达到第三批“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
示范县标准创建验收结果的通知
豫交文〔2021〕58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
第三批达到“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示范县标准创建验收结果,已于6月12日由厅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将验收结果印发你们,并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公布。
此次验收工作省厅验收组采用“查、看、听、核”相结合的方法,对第三批达到验收条件的34个县(市、区),按照验收标准进行了科学、严格验收。经量化打分、综合考评,渑池县、武陟县、博爱县、偃师区、陕州区、巩义市、登封市、永城市、柘城县、淇滨区、鹤山区、延津县、睢阳区、辉县市、宝丰县、淅川县、宛城区、召陵区、襄城县、临颍县、新县、驿城区、淮阳区、新蔡县、泌阳县、西平县共26个县(市、区)达到了示范县标准。
各地交通运输局要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达到示范县标准的县(市、区)加强对农村通客车工作的领导指导,防止出现“通返不通”,不断提升农村客运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要加强省厅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省厅将通过省级农村客运监管平台、实地核查等方式加大对补助资金动态绩效监控和使用结果跟踪问效。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