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现将报告书主要内容及结论向周边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起于许昌市西南、永登高速与兰南高速交叉处,将现永登高速与兰南高速交叉设置的单喇叭互通立交改造为枢纽互通;路线向南经榆林乡东,在繁城镇西跨越颍河后,进入漯河市境内;路线转向东南,在吴庄村南设置临颍西服务区;在大郭乡东北上跨国道G344,设临颍西互通;继续南行,在裴城镇东上跨孟平铁路,在新店镇西跨越沙河,在莲花镇东与G329交叉,设置漯河西互通(含养护工区、监控通信分中心、路政管理所);路线继续向南跨越澧河后,设朱庄枢纽互通与宁洛高速相连,在问十乡北上跨漯舞铁路,在问十乡东与S323交叉,设问十互通;之后路线进入驻马店市境,经西平县权寨镇西,在师灵镇东设西平西服务区;继续向南在杨庄东设西平西互通与国道G345交叉,在玉山镇东设玉山枢纽互通与拟建周南高速相连,在阳丰乡西与S328交叉设置嵖岈山东互通(含养护工区、路政管理所);路线向南在文城乡东侧设文城互通与规划S241交叉,之后路线跨越汝河,在臧集村西设驻马店西互通与S331相交;在蚂蚁山西北设驻马店西服务区;路线沿蚂蚁山西侧山脚布线,在蚁蜂镇东设蚁蜂互通与G328交叉;经金顶山风景区西,之后以隧道穿越黑石岭,路线折向东南,在横山水库南侧与新阳高速交叉,设横山枢纽互通,在瓦岗镇东与S332相交,设瓦岗互通(含养护工区、桥隧养护管理站、路政管理所);路线向东南,经张冲水库西南,高石脑山北,路线折向南,以隧道穿越高石脑;沿溱头河东侧向南,在薄山水库西北跨薄山水库;路线向南,设薄山互通与S223交叉;路线向南经薄山水库保护区后进入信阳市境内;穿越天目山湿地保护区实验区后,路线向南,在邢集乡北、天目山自然保护区东设邢集服务区,向南经邢集乡西侧,与拟建的息邢高速交叉并设置邢集枢纽互通立交,向南连接沪陕高速,到达项目终点。路线全长171.806公里。
1、高速公路主线主要工程规模如下:
(1)建设里程171.806公里;
(2)永久占地19874亩;
(3)填方2513.462万立方米;挖方849.073万立方米;
(4)主线设特大、大桥14136米/40座,中小桥1828米/29座,涵洞135道;
(5)设互通式立交15处,其中,枢纽互通5处,服务互通10处;
(6)设分离式立交6909米/77处,其中,与公路立体交叉4845米/75处,
与铁路立体交叉2064米/2处;
(7)设通道132道,天桥735米/7处;
(8)设匝道收费站10处,服务区4处,养护工区3处,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路政管理所3处,桥隧管理所1处。
2、主要控制指标如下:
(1)公路等级:四车道高速公路;
(2)设计速度:K0+000至K118+000段属平原微丘区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m;K118+000至K171+806.371段属山岭重丘区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
(3)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级;
(4)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
(5)桥梁宽度:总宽2×13m,净宽2×12m;
(6)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300年一遇,一般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00年一遇。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声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路线沿线监测点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表明本项目路线沿线的声环境质量良好。
2、环境空气
项目沿线各监测点监测值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
3、地表水环境
项目沿线涉及河流监测断面监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应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永久占用地为19874亩,拟建公路工程永久占用的各类土地占评价范围内相应地类总面积的比例均较小,公路建设对评价范围内土地利用格局产生的影响较小。通过协助沿线土地管理部门做好土地占用的补偿工作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以减少对项目区的农业生产的影响,工程建设对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生产力有一定的影响,必须采取一定的生态补偿措施。工程建设对动物种类多样性和种群数量不会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导致动物多样性降低。公路建设区内不经过保护动物的集中栖息地,不会对其造成毁灭性伤害。
2、地表水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桥梁工程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围堰和围堰拆除过程中,会导致局部水域SS浓度升高,但这种影响是轻微的、短暂的和局部的;施工场地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砂石料冲洗和道路洒水,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农田灌溉,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2)运营期
各类服务设施拟采用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回用绿化浇洒、场地洒水抑尘或农田灌溉,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环境空气影响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污染和沥青烟气污染。采取设置围挡、施工现场洒水、拌和站合理选址、拌和设备全封闭作业及安装除尘设备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期施工扬尘及沥青烟气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由于施工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上述环境影响也将消失。因此,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程度。
(2)运营期
道路通车后,沿线服务区均采用清洁能源,无燃煤锅炉等大气污染设施,对道路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来自于行驶车辆排放的尾气,沿线扩散条件较好,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
(1)施工期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两侧敏感点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必须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施工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噪声的影响也随之结束。总体而言,在对部分施工噪声超标敏感点采取设置适当高度和长度的临时移动声屏障以及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措施的情况下,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运营期
本项目建成营运后,车辆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会产生影响,根据敏感点预测结果分析,敏感点营运各期超标量夜间明显大于昼间,这说明项目建设对沿线夜间声环境影响大于昼间。在采取交通噪声减缓措施的情况下,沿线敏感点受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1)施工期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拆迁建筑垃圾应尽可能回用,不能回用的运至政府指定的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工程弃渣堆存于专门设置的弃渣场,采取适当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
本项目沿线设置服务区、养护工区、管理中心和收费站等服务设施,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营运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社会影响
建设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征地和拆迁,可以保证区域内耕地总体数量和质量不下降,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质量不下降,减轻工程征地拆迁对沿线居民生活的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声环境
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故障而导致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确定合理的工程施工场界。施工机械夜间(22:00~次日06:00)在敏感点附近路段应停止施工作业,严禁夜间进行打桩作业。项目如因工程需要确需夜间施工的,需向当地环境保护局提出夜间施工申请,在获得环保局的夜间施工许可后,方可开展规定时间和区域内的夜间施工作业,并在施工前向附近居民公告施工时间。对施工噪声超标敏感点采取施工场界设置临时移动声屏障。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施工噪声超标并对附近居民点产生影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2)大气环境
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档,对堆土场、散装建筑材料堆放场要采取压实、覆盖等预防措施;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及时清洗渣土运输车辆;合理规划渣土运输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减少扬尘污染。采用集中站拌方式并采用技术成熟、工艺先进、环保达标的设备,拌合站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阻尘,设备采取全封闭作业并配备除尘设施。选用先进的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沥青混凝土拌和站的选址避开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点,并选在居民区等敏感点的下风向处。
(3)地表水环境
合理布置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施工期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的污水回用于农田灌溉。施工场地内设置截水沟、隔油池、平流沉淀池和泥浆沉淀池处理生产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应标准的要求,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材料堆场堆放石灰、沥青的堆场上部设置遮雨顶棚、四周设置围挡、底部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处理或铺设防渗膜。
(4)固体废物
施工营地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拆迁建筑垃圾应尽可能回用,不能回用的运至政府指定的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工程弃渣堆存于专门设置的弃渣场,采取适当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
(5)生态环境
路线经过优良耕地路段,应尽量收缩路基边坡,以减少占用耕地,对于坡面工程应及时采取工程或植物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因公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或造田还耕。严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各类临时工程。在地势较为平坦的地带,施工便道可临时布设在护坡道及公路两侧的绿化用地内,即可临时利用部分永久占地作为施工便道使用。
施工中一旦发现国家及省级重点野生保护动植物,应立即通知当地林业部门。对发现的珍稀野生植物应立即报地方林业主管部门,采取移植等保护措施。
2、运营期
(1)声环境
对超标较大的敏感点采取隔声窗等保护措施。对超标量较小的保护目标预留资金根据营运期超标情况实施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
沿线政府或规划部门,应严格控制在噪声防护距离范围内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2)大气环境
加强公路基边坡绿化带的日常养护管理;加强公路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保障道路畅通,提升道路的整体服务水平,使行驶的机动车保持良好的工况;加强机动车管理,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的通行;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减少路面扬尘;各类服务设施生活区供热、供水、食堂采用清洁能源。
(3)地表水环境
加强对排水系统设施的维护管理,定期对路面/桥面排水系统进行清疏和维护,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服务设施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确保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回用于绿化浇洒、场地洒水抑尘或农田灌溉。
(4)固体废物
营运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5)生态环境
公路营运管理部门必须强化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确保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
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政府有关政策对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占用的基本农田进行补偿。补偿款由项目组织机构一次性拨付给当地县乡政府统一安排,并由土地主管部门根据“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环保规划的相关要求。项目的建设运营对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的前提下,可以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达标、减缓生态影响的要求,使项目的环境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意见征询的范围和方式:
本次公众意见征询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地附近与本项目位置较近的居民及其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公众参与调查的事项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及其结论的意见,及对项目本身的其它意见。
(1)公众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目前的环境质量的反映。
(2)公众对拟建项目了解程度及反映。
(3)公众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是什么?
(4)从环保角度出发,公众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5)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意见调查形式: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八、联系方式:
1、前期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前期工作单位: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昂
联系电话:137xxxx9913
邮箱:568821317@qq.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中路70号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德川
联系电话:138xxxx1357
电子邮箱:1036650181@qq.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陇海路与桐柏路升龙金中环B座11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