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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路面工程BT建设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04-09 09:42   文章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1.招标条件

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郑卢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核准的批复》(豫发改基础【2010】1248)批准建设。

为加快河南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投资建设者及项目发包人的资源优势,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准郑州至卢氏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路面工程采用BT建设模式,并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路面BT项目建设承包单位,项目投资主体为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项目法人为河南卢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法人的上级主管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面BT建设进行公开招标。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线位于洛阳市境内,起点在洛宁县东寨礼村东南,顺接郑卢高速公路洛阳至洛宁段。终点位于卢氏境管道口镇,接拟建三门峡至淅川高速公路。路线全长68.18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26m和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4.5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标段划分如下:

工程专业类别

资质要求

标段号

桩号

长度

(Km)

工程内容

路面

工程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LSLM

K72+923- K141+098

68.18

主线及匝道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面层形式及厚度)、改性沥青同步碎石封层、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层,缺陷责任期(通车后2年)以及缺陷责任期结束后3年的除日常保洁外的路面养护

3.建设期及回购期:

3.1建设期:计划2012年5月开工建设,2012年10月31日完成路面施工。

3.2回购期:项目的回购期定为 3 年,自本项目交工验收后通车之日起,项目投资主体开始分 3 年支付本项目回购金额,且回购期结束前,中标人应配合发包人完成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除以上条件外,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一亿元人民币;

(2)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企业近五年内独立承接并成功完成累计不少于100公里的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4)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一级),近五年内累计完成不少于20公里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招标仅接受评价期内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评为AA级或评价期内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的投标人报名,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和发包人之间未(没有或者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案件。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5本次招标不接受未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公路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名录的企业。

4.6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并取得有效证书。

4.7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10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4.8凡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时,应先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报名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46日至2012年4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时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到郑州市大学路政通路交叉口向南鹰城鑫地饭店。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标准化建设图例和相关参考资料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5月1010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大学路政通路交叉口向南鹰城鑫地饭店四楼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交通报、河南日报、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东北角)

邮 编: 450016

联系人:先生 靳先生

电 话:0379-65059120

传 真:0379-65059120 0371-87165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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