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交〔2011〕5号
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评定办法》规定,省厅于2010年12月8日至14日组织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评定委员会对2010年度申报星级的服务区进行了现场验收,结合日常检查评比结果,决定命名G30(连霍)高速公路郑州北服务区等3对服务区为“五星级服务区”、G4(京港澳)高速公路原阳服务区等9对服务区为“四星级服务区”、S32(永登)高速公路郭店停车区为“优秀停车区”,并予以通报表彰。
2010年度新增星级服务区如下:
一、五星级服务区(3对)
1.G30(连霍)高速公路郑州北服务区
2.G30(连霍)高速公路商丘服务区
3.G30(连霍)高速公路开封服务区
二、四星级服务区(9对)
1.G45(大广)高速公路扶沟服务区
2.S38(新阳)高速公路桐柏服务区
3.G40(沪陕)高速公路信阳西服务区
4.G55(二广)高速公路汝阳服务区
5.S28(长济)高速公路沁阳服务区
6.S38(新阳)高速公路铜山湖服务区
7.G4(京港澳)高速公路原阳服务区
8.G40(沪陕)高速公路商城服务区
9.G36(宁洛)高速公路汝州服务区
三、优秀停车区(1对)
S32(永登)高速公路郭店停车区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服务区及原有星级服务区认真总结经验,珍惜所获荣誉,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严格按照ISO国际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标准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向“国内一流、行业领先”的目标迈进。未被评为“星级服务区”或“优秀停车区”的单位,要大力开展星级服务区创建活动,借鉴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推进服务区ISO国际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加快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服务区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窗口形象,为河南高速公路事业的大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O一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