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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理培训及考试相关事项的说明

发布日期:2008-10-27 09:26   文章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理培训工作总体方案》(质监安字[2007]6号)相关规定,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理培训及考试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培训及考试的对象与报名条件

(一)具有部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已办理岗位登记的人员。

该类人员通过安全或环保监理培训(出勤率≥80%),经统一考试,成绩通过60分合格分数线者,由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制发相关考试合格证书,并将其培训及通过情况登记在部总站监理人员数据库内,可供社会查对。

(二)具有部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未办理岗位登记的人员。

该类人员通过安全或环保监理培训(出勤率≥80%),经统一考试,成绩通过60分合格分数线者,由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制发相关考试合格证书。

(三)其他自愿参加培训的人员。

为提高交通建设监理人员的安全、环保意识和水平,原则上同意该类人员参加安全或环保监理培训(出勤率≥80%),经统一考试,成绩通过60分合格分数线者,待其取得部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资格后,由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补发相关考试合格证书。

二、培训及考试时间安排

培训及考试总时间为六天。培训时间五天,每科目总培训时间为20个课时,在两天半时间内完成。每课时时长为40~50分钟。最后一天进行考试,一般情况下,环保科目考试时间9:00~11:30,安全科目考试时间14:30~17:00。

三、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陆协会网站(www.cahwec.com)进行网络成绩查询。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当日起一周之内,向参加考试地区的质监站提出分数复核申请。十四个工作日内,协会以通告形式在协会网站上(网址同上)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四、补考规定

对于参加安全、环保监理培训而考试未合格的人员,可按以下规定办理补考事宜:该类人员可不再继续参加相同科目培训,只要凭培训证或准考证便可直接报名参加全国范围内任一地区组织的相应培训科目的补考,补考费用为100元/科。如果自愿继续参加培训,则其收费标准与普通培训人员相同。

五、考试作弊的处分

有替考等严重违纪行为者,取消补考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同类培训考试。有抄袭等违纪行为者,取消单科考试成绩及该科目补考资格

(摘自监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