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聚焦防汛关键环节,加强普通公路汛期安全督导检查。
一是聚焦“责任闭环”,督导防汛措施落实。抽调安全、养护、工程等部门业务人员组成4个专项督导组,对各县(市、区)、直属各单位、在建工地等开展汛期督导,重点检查防汛预案制定、响应流程、处置标准、“路段到人、桥梁到岗”管护责任具体到人等情况,确保责任链条无断点。
二是紧盯“风险清零”,督导隐患排查。坚持“现场核查+台账比对”双管齐下,对照各单位隐患排查台账,逐一核查隐患的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及验收情况,现场督导桥梁隧道、高陡边坡、临水临崖路段等风险点、灾害点排查,要求严格落实“一桥一策、一段一档”管理,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实行动态销号,确保隐患全排查、问题全整改。
三是突出“工地安全”,督导在建工地防汛。强化全市公路在建工程和养护工程项目巡查检查,围绕“防坍塌、防内涝、防事故”目标,重点督导国道311鲁山县赵村至尧山镇段、国道234许南路东移施工工地和国道329鲁山段养护中修项目、国道311闹店至东环路段大修项目,加大在建工地防汛专项应急预案、人员防汛意识、应急设备物资、紧急转移演练检查力度,确保在建工地安全度汛。
四是强化“应急备勤”,督导应急储备和值班值守。实地查看各县(市、区)物资储备库、养护站点等,核对沙袋、雨衣、雨靴、照明设备、抽水泵、抢险工具等防汛物资储备情况,应急抢险车辆、装载机、挖掘机等设备到位情况;采用随机拨打值班电话、模拟险情调度方式,对各县(市、区)、直属各单位调度,确保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落实到位,应急指令高效传达、抢险队伍快速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