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明确“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责任体系,开封市交通运输局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市普通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属地政府和污染防治攻坚办统一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区公路部门把污染防治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工作台账,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强化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积极改进施工工艺,推广装配化施工、智能化工地建设,提升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普通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路面扬尘治理力度,配足清扫设备和人员,机械为主,人工为辅,对重点路段机械化清扫保洁率达到100%,科学合理洒水抑尘,持续保持“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成立9个督导领导小组,对各县区公路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建立督导台账;推动各县区建立县道管养,加强全面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的基本原则。
四是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利用路边情报板,向过往司乘和沿路群众发放宣传册等措施,积极宣传推广行业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大力推动公众参与大气环境保护,凝聚深入打好生态环境保卫战的合力。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出动洒水车680余台次,路面清扫里程2100公里,修补路面坑槽800平方米,清理边沟近65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