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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招聘交通运输执法社会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2 16:32   文章来源:

  为拓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执法服务效能与质量,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社会义务监督员(含交通系统推荐招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有较强的民主监督意识和志愿奉献精神;

  (二)熟悉基本的交通运输政策法规和行政执法知识,具备良好的问题分析和沟通表达能力;

  (三)热心参与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履行执法监督义务;

  (四)年满18周岁、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常年在河南省内工作或居住,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工作职责

  (一)宣传政策法规。主动向所在单位和周围群众宣传交通

  运输执法有关政策法规,带动群众自觉遵守。

  (二)收集社情民意。收集周边群众关注的交通运输执法热点问题,及时向省交通运输厅反映,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违规执法问题。收集反映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不作为、乱作为、不规范等问题。

  1.“逐利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2.执法不规范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3.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4.执法粗暴问题。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5.执法“寻租”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四)举报违法行为。收集反映超限运输、违法违规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侵害路产路权等行为。

  (五)参加座谈交流。应邀参加省交通运输厅召开的社会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反映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监督范围

  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

  四、聘任期限

  社会义务监督员的聘期至2027年年底,期满后重新按程序聘任。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五、工作性质

  社会义务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将根据有奖举报制度给予奖励。

  六、报名方法和时间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邮寄报名的,以信件邮戳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邮寄报名两种报名方式,任选其一。

  1.网上报名。下载填写《河南省交通运输执法社会义务监督员申请表》,将申请表、1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的电子版发送至hnjtzf@126.com。

  2.邮寄报名。下载填写《河南省交通运输执法社会义务监督员申请表》,将申请表、1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郑州市金水东路26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执法监督局,邮编450016。

  (三)省交通运输厅将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应聘人员条件,从中确定聘任名单,并向社会公示10日,公示期满将向其颁发《河南省交通运输执法社会义务监督员证》。省交通运输厅对本次招聘工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1-87166456

附件:河南省交通运输执法社会义务监督员申请表.doc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