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要求,郑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简介
1、规划名称:郑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
2、规划期限:规划基础年为2024年,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
3、规划范围:郑州市以及尉氏县境内的贾鲁河、北康沟河、伊洛河、索须河、郑汴旅游航道、黄河等岸线及相关水陆域。
4、规划概况:郑州港规划以尉氏港区、航空港港区、中牟港区为主体,康百万、洛神、龙湖、象湖等客运港点为补充,形成“一港三区”总体发展格局。规划港口岸线6136米,其中,规划货运岸线4836米,客运岸线700米,支持系统岸线600米。
二、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联 系 人:任静
联系电话:0371-87166626
邮 箱:hnsjtystrj@163.com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100号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工
联系电话:15838214526
邮 箱:923723943@qq.com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1号新浦恒辉广场15A0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本次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为:分析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区划的协调性。结合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初步调查结果,识别制约港口规划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因素,预测评价规划实施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和规划实施对生态、水、大气、声环境等方面的影响,进而分析规划实施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规划方案提出优化调整意见及环境保护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反馈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等不在征求意见之列)。
公众可以在本次信息公开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见附件)。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