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运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推动工程建设高质量实施,6月18日,省建设中心组织召开《河南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贯工作会议,会议共210余人参加。厅建管处副处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办法》的正式出台,既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家水运工程建设监管政策要求、推动行业监管规范化的重要实践,也是完善全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打造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的关键举措,对提升我省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监管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办法》出台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精准把握《办法》在构建质量监管责任体系,规范监督检查流程,明确交竣工验收程序等关键环节的核心要求,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政策落实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推动制度要求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一是通过多维度、多形式开展全方位宣贯培训,确保监管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办法》的内容和实施要求;二是要以《办法》实施为新起点,着力构建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推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全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省交通中心、省水运专班、河南交通投资集团、重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人员,省建设中心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有关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周口市港航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