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交文〔2025〕19号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通登封香山收费站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请示》(豫交集团〔2025〕50号)收悉。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盐洛高速公路K782+000处,设置登封·香山收费站,匝道折算长度为233m,该收费站由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
二、登封·香山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现行盐洛高速禹州至登封段收费标准执行。
三、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
四、本批复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