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交法规函〔2025〕8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周口市港航管理局,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2025年度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5月9日
2025年度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发展谋篇布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的冲刺之年,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对标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为加快建设交通强省、推进交通运输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将其贯彻落实到交通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运输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
2.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党委)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结合综合考核开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把学法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贯彻落实《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规定》,各地市要于3月底前按要求向省厅报告上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通过报刊、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并及时督促县级交通运输局上报、公开上年度法治建设情况。
3.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调研。分析形势,评估“十四五”期法治建设成效,聚焦普法宣传等“小切口”,深入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强化对行业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
二、健全交通运输法规政策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4.加快立法进程。加快推进内河航运立法进程,年内报送省人大一审。围绕行业重点工作,加强立法项目储备,积极申报省政府、省人大立法计划项目。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快行业立法,不断完善我省交通运输地方立法体系。
5.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省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制定公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决策承办部门严格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6.加强行政合法性审查。落实《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等,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管理,促进协同配合,共同发挥作用。
7.加强规范性文件全过程管理。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修订省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完善后评估和到期文件管理流程,规范厅直属单位政策文件管理工作,明确厅属单位发文权限。强化“制定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落实。制定《省厅规范性文件制定易错慎用清单(2025年版)》,推动合法性审查向事前预防转变。做好规范性文件公示,动态调整更新厅门户网站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
8.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9号)。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标准、监管执法等方面涉及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与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等“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营造行业良好公平竞争环境。
三、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整治突出问题规范执法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梳理编制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标准和频次,统一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标准,规范涉企专项行政检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加强挂牌督办、约谈督导,严肃责任追究,协同推进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
10.继续深化“四基四化”建设。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在执法队伍中培树一批先进典型人物,创建执法为民服务品牌,开展结对帮扶,推广执法质效提升工作法。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培养跨门类、跨业务的综合执法人才。
11.着力提升执法办案能力。聚焦安全生产、新业态、公路水运市场等重点监管领域,切实拓展执法事项覆盖面。对社会关注度较高、投诉举报集中、违法行为频发的执法事项,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手册》,为一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提供遵循和指引;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建立典型案例评选定期分析通报机制,推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规范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时传输;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监督。
12.加快推进数智化执法转型升级。指导地市围绕高频执法事项开展数字化执法监管场景应用。持续推进和规范非现场执法,提高非现场执法效能;推进远程不见面办案,逐步推动实现所有案件全部线上办理。依托省厅大数据底座建设,逐步推进行业管理数据和执法数据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共享,形成有效统一的数据治理和监管体系。
13.不断提升执法为民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执法为民”服务型执法创新实践,鼓励各地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合规告知制度,深入推行证照到期前提醒工作机制,探索“无感续证”;开展创新实践事项和典型案例推选活动,推广服务型执法创新经验。继续推行说理式执法,注重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常态化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向基层延伸。建立与企业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辖区企业、从业人员意见建议,举办法律咨询会、业务指导会,为企业、从业人员提供帮扶指导和法律咨询服务。
四、聚焦惠民便民,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4.持续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扎实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办事流程,加快大件运输“一件事”落地实施,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规范编制交通运输许可事项,加快审批结果为证照形式的电子证照制发工作,全量接入省级电子证照平台。
15.纵深推进信用交通建设。加快完善我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等信用管理制度,推动行业重点领域信用管理全覆盖。深化行业“信用+”应用场景建设,推动试点地市“信用+”应用由单领域向多领域拓展,推动其他地市探索本地特色化应用场景,着力打造行业“一城市一特色”“信用+”应用场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强化基于信用评价的分级分类监管。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和发布主动公开标准目录,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规范政策文件发布和解读,综合运用政策问答、举办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提高政策宣传效果。规范依申请公开,提高服务意识,全方位畅通受理渠道,确保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申请人;加强指导释明,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17.畅通投诉处理渠道。优化“12328”投诉举报处理流程,做好工单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不断提升服务监督水平。建立健全12328热线货车司机接诉即办服务体系,完善货车司机12328接诉即办评价机制,提高诉求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率。
18.形成监督合力。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不断强化内部审计,加强对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的财务审计。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开展统计研究和统计分析,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六、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机制
19.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复议工作。落实法治部门牵头、被诉业务部门承办、法律顾问代理的应诉、复议案件办理机制,依法答辩,全面收集证据依据材料。案件涉及行政行为部门要落实行政诉前化解工作,主动沟通对接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节约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持续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不断增强负责人的出庭应诉意识和能力,确保“出庭出声”“出庭出效”。积极组织开展机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法院常态化沟通联络,凝聚规范行政行为和矛盾化解工作合力。
20.促进信访工作提质增效。规范优化矛盾纠纷登记受理、先行调解、分类流转、督促落实等工作机制,实现分类精准、督办及时、结果明了,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强化风险防控化解。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不断规范信访秩序,切实维护安全稳定。
21.健全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流程。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开展应急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增强群众突发风险防范意识。
七、强化行业普法教育,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22.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贯彻落实《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每季度至少集体学法1次。举办全系统法治培训班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等骨干培训班。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将依法行政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和日常考核重点内容。
23.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做好“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积极谋划“九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利用宪法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宣贯新修订的《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促进条例尽快落地见效。结合复议诉讼案件情况及合法性审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微宣讲”,开展“法治微课堂”。创新方法载体,探索“一地市一品牌”,试点打造交通普法品牌,开展普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宣传行业典型普法经验做法,推进普法教育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