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汛期公路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根据交通运输部下发的“落图叠加清单”和前期形成的公路灾害风险隐患清单,督促指导各重点普通公路管理机构落实好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汛期公路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成立排查工作小组,逐段落实“落图叠加清单”和前期形成的公路灾害风险隐患清单,并梳理本路段历史灾害数据资料,组建专业力量,制定各路段排查方案。
二是依据“落图叠加清单”,结合路域环境,逐段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开展灾害风险路段和山洪淹没区风险路段辨识评估工作。统筹风险路段清单和前期形成的公路灾害风险隐患清单,围绕边坡、桥涵、隧道以及防洪、排水设施等全面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涉灾隐患点做好分类分级。
三是围绕基础保障设施和管理机制等开展自查排查,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夯实排查工作基础。汇总风险路段、涉灾隐患点及保障设施和管理机制排查结果,形成风险隐患动态清单台账并及时更新。
四是对重点普通公路管理机构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5%。成立的专班将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对重点普通公路抽查工作进行巡查。对排查、抽查工作开展不认真不深入、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挂牌督办、约谈、警示通报。
五是加强与同级应急、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根据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动态清单台账,围绕汛期气象、山洪、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建立健全临灾预警叫应机制,严格落实分类分级管控要求,切实做到预警与应急响应措施闭环。
六是强化对基层排查人员的专项培训和技术指导,积极应用专业化技术装备,提升排查专业性。强化基础设施服役性能演化研究,加强安全韧性评估,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统筹纳入公路安全韧性提升行动,持续巩固提升抵御灾害的能力。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将排查整治资金列入年度养护计划,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排查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