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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6 08:40   文章来源:


豫交法规函〔20255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周口市港航管理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梳理评估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实施效果,切实提高交通运输政策措施有效性和适用性,省厅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评估清理,清理结果经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交文〔201428号)等23个文件继续有效。

  二、《关于加强全省内河水运建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交〔20123号)等14个文件宣布失效。

  三、对《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交文〔2014220号)等7个文件予以修改。

  对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开展修改工作,在修改完成前暂时保留,其中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内容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附件1省厅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xlsx

     附件2省厅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附件3省厅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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