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通知公告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对2025年参加跨区机收会战车辆 免收通行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6 08:30   文章来源:


豫交财审函〔20257

厅办公室,运管处,交通中心,高速中心: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为确保2025年度我省与其他省(市)联合组织的跨区机收会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农业农村部为2025年度参加机收会战的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统一印制了《2025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今年分配给我省的数量为55万张(作业证号段20251706012025225600),加盖有省级农机、省级交通、县级农机公章,证件有效期为即日起至2026331日。

二、根据《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规定:作业证免费发放,一机一证,盖章生效,全国范围内使用,严禁涂改、转借、伪造或倒卖。作业证须登记备案,并张贴或放置在机车前端明显位置,以备查验。扫描右上方二维码,可查验真伪、登记信息和各省农机作业服务保障电话。

三、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规规定,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行使,运输的联合收割机、插秧机重量不得超过货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后的车货总体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含桥梁、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应当提前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四、交通中心、高速中心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各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认真做好收费公路保通保畅,切实为参加跨区机收会战车辆的司乘人员提供优质、便捷、周到的人性化服务。

五、厅办公室负责做好正面宣传、舆情控导工作。

六、厅运管处负责与省农业农村厅对接,将政策解释工作前置,确保持证车辆按规定装载和运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2025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样式).pdf

 

 

 

                  202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