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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2025年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 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8 09:04   文章来源:


豫交法规函〔20254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周口市港航管理局,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持续深化我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省厅制定了《2025年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313

 

 

2025年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

工作要点

 

  2025年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按照省委“四高四争先”和2025年部、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加快构建法规制度体系化、基础支撑智慧化、监督管理精准化、创新应用场景化、示范引领长效化、宣传教育常态化的“六化”交通运输信用体系,研究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领域基于信用评价的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模式,更好服务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积极推动我省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高质量发展,为河南率先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信用支撑和保障。

    一、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建设

1.加强顶层设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我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持续推动在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制修订过程中纳入信用管理有关要求。

2.健全基础制度。研究制定《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河南省水路运输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河南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等,修订《河南省道路运输“两客一危”经营者安全生产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办法(试行)》。

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分析应用

3.加强数据治理和分析应用。按照《交通运输公共信用信息条目和规范》要求,按业务领域归集行业信用信息,强化经营主体全周期信用记录。压实数据源头治理,加强数据质量分析,提高归集共享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加强与交通运输信用管理系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厅大数据平台的对接共享,推动行业信用信息回流,强化数据分析应用。支持各业务部门加强数据跨部门、跨行业共享。

4.推动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持续归集共享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行政处罚信息,便利企业查询交通运输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持续推行在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事项中参考使用信用报告。

5.保护信息安全。增强系统安全防护能力,做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和定期测评。将信用信息纳入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提升数据安全水平。

三、深化信用评价管理应用

6.规范实施重点领域信用评价。持续开展年度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和运输市场信用评价。鼓励依法开展公路养护市场、道路客货运输、“四客一危”船舶、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船舶过闸、船舶检验等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信用评价,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纳入评价体系,推动各类经营主体纳入信用管理范畴。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组织安全诚信航运公司、船舶、船长推荐评选。支持各业务领域、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优化评价标准、研究探索“定期+动态”评价,缩短评价周期,更好支撑高效审批、精准监管和有力执法。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7.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深入贯彻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聚焦公路建设、道路运输、水运工程建设、水路运输等领域,鼓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政务服务新模式,规范适用范围和办理程序,根据服务对象信用状况实施分类审批与精准监管。深化大件运输许可信用承诺应用。

四、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8.用好守信激励措施。鼓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向守法诚信经营主体提供便捷服务。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依法给予守法诚信经营主体优惠待遇。对守法诚信经营主体符合规定条件的,在日常监管中减少检查频次。加强部门合作,加大守信激励惠企便民力度。

9.精准实施重点监管。支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探索建立重点监管名录。对信用状况较差且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的经营主体,依法采取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享受优惠政策或者便利措施、限制参加评优评先、增加现场检查频次等监管措施。在实施行政许可等工作中,列为重点审查对象,不适用告知承诺等简化程序。

10.拓展“信用+”应用场景。聚焦工程建设、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执法四大领域,加大信用创新突破,拓展行业“信用+”应用场景。持续深化信用在两客一危、出租汽车、公交、大件运输、驾培、维修六个子领域应用,推动试点地市“信用+”应用由单领域向多领域拓展,条件成熟的应用场景向全省拓展,其他地市探索本地特色化应用场景,力争打造行业“一城市一特色”“信用+”应用场景。指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申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信用试点任务。

11.便利信用修复服务。全面建立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一处罚一告知“两书同达”制度,力争新增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率达到100%,被处罚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知晓率100%。对近3年内受到8次以上行政处罚且相关失信信息仍在公示期的交通运输企业,及时提醒其及时纠正失信行为,主动开展信用修复,降低全省高频失信企业数量,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信用环境。加强与交通运输部、省发展和改革委等部门协同联动,打通信息共享通道,优化办理流程,推动信用修复结果“一并互认”,切实解决信用信息“多头修复”问题,最大限度便企利民。

五、推动区域协同共建

12.推动区域交通运输信用一体化建设。研究推动豫皖两省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选择毗邻市县为试点,围绕“两客一危一货”、水路运输等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和信用监管。聚焦大件运输、道路运输违法超限超载治理等探索打造“信用+”联合应用场景。逐步推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等重点领域信用评价结果互认。

六、加强课题研究和宣传交流

13.参与政策研究。以被部纳入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2025年度重点课题信用专题研究支撑单位为契机,配合课题研究相关工作,针对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机制提出政策建议。

14.加强宣传引领。深入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发布我省2024年信用交通典型案例,做好2025年信用交通典型案例征集,加大信用工作交流培训力度,推广各地创新经验。鼓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因地制宜推动各地信用交通建设。

15.优化推进机制。坚持工作例会、片区交流、定期调研、研讨会商、案例通报、经验观摩等推进机制,通过灵活方式开展信用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支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信用管理队伍建设。

七、强化保障措施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研究会商行业信用建设工作,进一步充实信用工作力量,加强资金保障,积极探索跨区域和重点领域信用应用场景,形成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