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尊敬的郭兆龙委员:
首先,感谢委员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提升‘村村通’公路建设为乡村振兴夯实根基”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路是服务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公益性设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连续多年把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全省重点民生实事,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力度。近年来,我省以农村公路“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交通运输脱贫攻坚、“百县通村入组”工程等为抓手,不断加大建设力度,实现了全省99%的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100%的建制村和2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农村公路通达深度、覆盖广度、技术等级进一步提高,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村组为网点的农村公路交通网络初步形成,农民群众“出门硬化路、抬脚上客车”正在变为现实,为农村带来了人气、财气,也为党在基层凝聚了民心。
虽然广大农村地区交通面貌得到显著改善,但与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出行需求相比,我省农村公路还存在建设标准不高、养护体制机制不完善、建设投入不足等问题。委员结合实际对我省农村公路建设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建议我们将在工作中积极推动落实,促进我省农村公路更好更快发展。
为推动我省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28号)、《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20〕52号)等文件,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有关单位印发了《河南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23-2025年)》(豫 交 文〔2023〕63号)、《河南省巩固拓展“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成果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豫 交 文〔2023〕84号)等文件,全力推动我省农村公路高品质建设、高效能管理、高质量养护、高水平运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农村交通运输保障。
一、进一步优化完善农村公路网络
为推动我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构建广泛覆盖、优质高效的农村公路网络。“十四五”期间,全省以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抓手,着力实施路网完善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农村公路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或设错车道建设,持续巩固提升乡镇、建制村、自然村路网通畅水平。加快推进连接主要经济节点的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乡镇通二级公路和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建设,持续改善农村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公路建设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打造高质量高品质的农村公路网。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和危桥“消危”行动,到2025年,基本消除存量危桥,全力提升农村公路本质安全水平,筑牢安全发展底线,满足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需求。
二、持续推进农村交通运输融合发展
全面开展全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打造一批示范典型。通过示范创建,以点带面,推进农村客运基础设施更新完善,推动具备条件地区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加快建设县乡村三级农村快递物流体系,持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全方位提升农村客货运服务水平。完善农村客运发展扶持政策,积极会同财政厅统筹用好支持农村客运方向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并将资金向通村客运倾斜,努力保障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推动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农村公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促进农村公路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特色资源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对农村客运、物流服务保障能力。同时,积极探索“农村公路+特色产业”“农村公路+民宿旅游”“农村公路+文化发展”等路衍经济发展新模式,充分利用农村客货场站、养护道班、闲置土地等资源,因地制宜设置充电桩、加氢站、停车休息点等服务设施,拓展开发停车购物、快递收发、休闲观光、旅游咨询等服务功能,积极构建农业农村多元融合发展体系。
三、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
为切实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落实各级管理责任,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河南省健全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豫 交 文〔2024〕3号),建立“综合评价、通报反馈、激励奖惩”的实施成效综合评价机制,推动市县人民政府责任落实,切实发挥“路长制”作用,加快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作高效”的工作格局。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强化信息资源共享,积极推广应用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评技术,提升农村公路管养科学决策水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全面建成省市县三级统一数据资源平台。按照“人人持证、技能河南”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养护人员职业素养,不断强化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质量。通过积极实施“路长制”,加强多源数据共享的信息技术应用,进一步提升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服务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提供坚强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四、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保障
为保障“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投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了以市、县级投入为主,省级适当补助,社会资本和群众参与为辅的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资金筹措机制。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一般债券重点支持范围,加大土地出让收入支持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市级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各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县级要根据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目标任务需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鼓励市、县级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金融产品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
委员结合实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促进我省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各地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制,促进我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同时按照《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3号)规定,农村公路属于市县财政事权,由市县承担支出责任,在市县财力不足的情况下,中央和省给予适当补助。目前,省级已按照相关政策落实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补助资金,希望委员加强对市县政府的监督,促进市县政府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加快推进我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委员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并希望委员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交通运输工作,共同促进河南交通公路事业取得新的更大发展。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