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尊敬的朱波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加快‘四好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提出、领导推动实践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先后三次对农村公路的发展作出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农村公路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载体,连续多年将农村公路建设列为全省重点民生实事,多次组织召开全省现场会,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和动员部署,不断掀起取长补短、进位争先的建设热潮,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主抓、社会参与”的农村交通工作大格局。截止2023年底,我省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24.2万公里,实现了全省99%的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100%的建制村和2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农村公路通达深度、覆盖广度、道路等级进一步提高,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村组为网点的农村公路交通网络初步形成。农村交通的快速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保障。
代表结合实际,对我省农村公路发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们将在工作中充分采纳代表建议,加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我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为加强农村公路资金保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财政厅提请省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方案,并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安排比例的通知》(豫交文〔2023〕27号),进一步明确了日常养护资金省与省辖市、县(市)分担比例为2:2:6(省与济源示范区按2:8比例分担),细化了各市县养护资金投入规模,进一步促进了市县两级按照规定落实省政府关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的保障政策,保障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足额到位。
二是多渠道保障“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28号),对“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了以市、县级投入为主,省级适当补助,社会资本和群众参与为辅的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资金筹措机制。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市级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各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县级要根据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目标任务需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明确要求,市、县级财政要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强资金保障。
三是加强监督评价。为切实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河南省健全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豫交文〔2024〕3号),建立“综合评价、通报反馈、激励奖惩”的实施成效综合评价机制。将农村公路建设投入情况、养护工程投入情况、日常养护投入情况等资金保障情况纳入评价内容。推动市县人民政府责任落实,切实发挥“路长制”作用,加快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作高效”的工作格局,实现“有路必养,建养并重”,保障农村公路持续发挥良好服务功能。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各地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投入,全面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路长制,促进我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并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全省交通运输工作,共同促进河南交通运输事业取得新的更大发展。
2024年4月7日
联系人:杜红静
联系电话:0371-8716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