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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全面开展内河水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发布日期:2025-03-14 16:20   文章来源:南阳市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南阳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在全市开展水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解决“人、船、环境、管理”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水运生产安全。

  一是组织强化全覆盖督导检查。市局成立了专项领导组织及两个督导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成立相应组织,细化工作举措、明确任务分工,积极开展对辖区所有企业、渡口渡船、客船等的全覆盖排查,排查工作与企业自查同步进行。

  二是排查整治企业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所有内河水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超范围经营等问题隐患;客运企业经营资质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客流高峰时段组织方案、禁限航规定、从业人员持证、安全岗位职责、安全秩序维护、安全设备操作、航行值班及其岸基、船舶管理制度、岸基管理人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录入系统,督导立行立改、闭环整改。

  三是排查整治客运船舶安全隐患。对发放水路客运营业运输证的船舶,排查可能直接引发船舶事故的主机、辅机、舵机等关键设备方面的安全隐患,检查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营运证书、船舶关键设施设备配备、船体破损或者结构改变、船舶开航前自查、超核定载客定额运输、违规夜航、船舶靠泊点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对发放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而未发水路营业运输证的客船,发证机构建立登记台帐,对船舶状况再检查,对载客定额再核准,对船名及载重线标识再核验。对发放高速客船证书的,要检查是否符合船舶检验、船舶配员标准。执法机构要严厉打击超载、客危混装以及超抗风等级、不落实恶劣天气禁限航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排查整治渡口渡船安全隐患。对渡口进行排查,压实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责任和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对证书不齐的渡船要坚决予以停渡,督促乡(镇)政府将渡船拖上岸;对责任主体不明确的渡口或失去渡运功能的渡口,要督促乡(镇)政府报请县政府予以取消;对省厅下拨的渡口渡船升级项目资金落实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排查,确保渡口安全基础设施得到完善提升。

  五是开展内河客渡运航线通航环境整治。排查是否存在进出港航线划分不清晰,航行标识及安全警示标志不齐全,船舶违规靠泊、违规锚泊、不按规定航线航行,商渔船碰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

  六是提升船员安全履职能力。开展内河客船船员、渡船船员应急操作及紧迫危险局面时应急操作能力的评估,做好典型案例宣贯和安全警示提醒,核查船员适任证书、特培证书的有效性,将船员当班饮酒、身心健康、疲劳驾驶、值班期间封存手机等内容纳入船舶开航前自查事项。

  截至目前,检查重点部位6处次,发现一般隐患21处,均已整改完毕,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