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厅直属有关单位,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各公路养护从业企业: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4〕854号)(以下简称“管理通知”),全国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以下简称“管理模块”)已上线运行,公路养护资质从业企业相关信息实现全国共享,自2025年1月1日起,申请公路养护资质所用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均以部级系统模块发布信息为准。为进一步做好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业绩信息录入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登录注册
(一)登录方式。登录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后,点击“养护作业单位市场监管网上办理”模块。
(二)用户注册。系统用户分为从业企业用户、建设单位用户。
从业企业指的是从事公路养护作业活动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指的是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省交通中心、高速中心,河南交通投资集团。从业企业自行注册;建设单位注册后,经省厅审核激活后生效。
二、已有业绩信息补录和新增业绩登记管理
请各相关单位组织公路养护从业企业进行业绩补录和新增业绩登记。业绩补录范围为:河南省行政区域内近10年(从2013年1月1日起)已竣(交)工的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业绩信息,补录工作最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他相关要求按照“管理通知”落实。
三、业绩信息审核需提交的电子材料
从业企业申请填报业绩信息审核,需上传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书面申请函扫描件(正式红头文件);
(2)承诺保证书扫描件(见附件1);
(3)承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
(4)项目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5)项目合同书;
(6)项目交(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已进行交工或竣工验收项目);
(7)其他审核信息所需的佐证材料扫描件由各建设单位自行拟定。
(1)-(3)、(6)-(7)项材料均以pdf格式上传至“系统证明材料”模块中,(4)、(5)项材料以pdf格式上传至对应系统模块中。
四、信息审核流程
(一)从业企业自行登录“管理模块”如实填录;
(二)从业企业在“管理模块”将业绩信息提交至建设单位。其中,各地市普通公路、农村公路养护项目按照项目所在地提交至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审查,省交通中心所属公路养护项目提交至省交通中心审查,河南交投集团所属公路养护项目提交至河南交投集团审查,其他民营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提交至省高速中心审查。建设单位审查后填写“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系统业绩申报审核表”(详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部系统,报省厅审核。
(三)省厅在“管理模块”及时发布审核通过的从业企业相关信息,对审核未通过的予以退回并说明原因。
(四)如发现从业企业申报审核的信息存在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建设单位尽快完成用户注册工作,并严格审查从业企业业绩补录和新增业绩录入。
(二)从业企业录入的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业绩信息范围为: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承担的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业绩(包含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业绩,不包含日常养护和改扩建工程项目业绩)。
(三)请各建设单位分别明确1名分管同志和1名具体办理同志,并将人员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于11月7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反馈省厅(详见附件3)。
联系人:张利鹏、刘晨阳,电话:0371-87166573、87166714。
附件:1.公路养护从业企业信用信息申报承诺保证书
2.公路养护从业企业业绩申报审核表
3.建设单位人员信息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1
公路养护从业企业信用信息申报承诺保证书
本人 (法定代表人)承诺: 本企业此次填报的信息及附件证明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合法的,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本企业同意将此次填报的相关信息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告。
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公路养护从业企业业绩申报审核表
从业单位名称 | |||
项目名称 | |||
合同总价(万元) | 结算总价(万元) | ||
养护工程类别 | 路线编码 | ||
路网性质 | 养护内容 | ||
项目编码 | |||
开工日期 | 竣(交)工日期 | ||
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公里) | 路面预防养护工程(公里) | ||
路基修复养护工程(公里) | 路基预防养护工程(公里) | ||
桥梁预防养护工程(公里) | 桥梁修复养护工程(公里) | ||
隧道预防养护工程(公里) | 隧道修复养护工程(公里) | ||
交安设施养护工程(公里) | 质量评定 | ||
项目经理 | 项目总工 | ||
项目副经理 | 项目副总工 | ||
备注/其他 | |||
审核意见 | |||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 |||
备注:审核意见一栏请填写“以上属实”或“不属实”,不属实的请注明原因,附相关材料,并逐页盖章。 |
附件3
建设单位人员信息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