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交文〔2024〕3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现发布《河南省〈公路工程预算定额〉部分措施项补充参考用量》,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本参考用量与《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配套使用,由河南省交通建设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2024年6月4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发布河南省公路工程预算定额部分措施项 补充参考用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2 08:42 文章来源:
豫交文〔2024〕37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现发布《河南省〈公路工程预算定额〉部分措施项补充参考用量》,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本参考用量与《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配套使用,由河南省交通建设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