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交文〔2024〕3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现发布《河南省公路工程补充估算指标》,自2024年6月11日起施行。本指标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配套使用,由河南省交通建设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2024年5月14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发布河南省公路工程补充估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3 08:34 文章来源:
豫交文〔2024〕3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现发布《河南省公路工程补充估算指标》,自2024年6月11日起施行。本指标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配套使用,由河南省交通建设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