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交科技函〔2023〕2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周口市港航管理局,厅直属各单位,驻厅纪检监察组综合室,厅机关各处室,交通学院,交投集团,中豫港务集团,设研院,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规范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普基地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普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普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交通运输厅、省科学技术厅联合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普基地申报工作,经单位申报、相关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公布2023年度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普基地认定名单(见附件),有效期为2023-2027年。
希望获得认定的单位,不断完善科普设施条件和功能,因地制宜,再接再厉,不断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手段,规范管理,保障投入,发挥特色优势积极开展交通运输科普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科技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辖区内各科普基地在开展科普工作中的支撑作用,积极支持、培育建设交通运输科普基地,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科普工作的质量效益,为促进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协调发展,支撑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科技强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