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交科技函〔2024〕5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周口市港航管理局,厅直属各单位,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豫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高校:
为贯彻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大力推进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整合全省行业科技创新资源,加快发展交通运输新质生产力,省厅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创新平台申报和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平台设置
(一)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以应用开发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为主,开展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开发产业发展中的共性、关键技术,持续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带动行业的技术提升和科技进步,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以基础研究、软科学、政策理论、前沿科学研究为主,结合应用开发研究、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构建知识创新体系和科技实验研究体系,促进开展创新活动,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创新源泉和开放共享的创新环境。
二、重点建设方向
技术创新中心:交通运输领域设计与施工关键技术研发,基础设施智慧化养护运营管理,基础设施数字化,大数据挖掘与应用,新材料、新能源、新装备应用研究,废旧材料循环利用,交通能源自洽系统,防灾救灾减灾技术,内河航运,新技术新业态与运输服务管理融合方向。
重点实验室: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融合发展、内河航运、道路交通安全、公路智能检测、车路协同、碳达峰碳中和等研究方向。
三、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
(二)申报条件
1.牵头组建单位须为独立法人。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组成产学研联合体共同申报,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且各单位不得参与多家联合体。
2.牵头组建单位须具有承担市(厅)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近两年内相关领域须取得重大科研、工程化、产业化成果(包括专利、标准规范、论文,较强推广价值的新产品、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等)。
3.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且有已经转化的科技成果,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
4.具有良好的试验条件和充足的研究场所,拥有省内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试验设备、仪器装备及配套设施。
5.已认定为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的资源不得作为本次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的资源重复申报。
6.申报材料中使用的统计数据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三)申报组织
1.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推荐所辖区域内单位申报,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豫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厅直属单位和有关企业、高等院校负责审核并推荐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申报。
2.推荐单位负责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3.为优化资源、提高效率,主管部门原则上每个研发方向只可组织1个申报单位参与申报。
四、评价工作
(一)参加范围
2023年获批建设的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创新平台,数据采集时间截至2024年3月31日。
(二)评价要求
各平台依托单位负责平台的年度评价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材料编制。各平台依托单位组织平台按照《管理办法》及本通知要求编制评价材料,并对评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评价材料主要包括《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创新平台自评价报告》《评价数据证明材料》。各平台要实事求是,认真填报评价材料,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出具信用承诺书。对于不按通知要求报送材料的,评价结果视为不合格。
2.评价和结果公布。省厅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评价材料进行评价、现场考察,经综合平衡、统筹研究后,确定并公布评价结果。
五、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依托)单位应在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的人员编制、经费投入、资源配置、科研场地、仪器设备、后勤服务以及激励和保障政策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
(二)请推荐(依托)单位于2024年4月19日前(以邮寄时间为准),将审核同意的申报(评价)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Word与PDF发送邮箱,应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寄至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26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方式:0371-87166534 0371-87166458
邮 箱:hnjttkjc@126.com
附件:1.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
2.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3.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创新平台自评价报告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