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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河南省2023年度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3 16:36   文章来源: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24〕309号)文件精神,省厅依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对我省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开展了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相关单位可对公示结果进行申诉,申诉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于公示期内报我厅,逾期不予受理。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邮编:450016,联系人:李智龙(厅建设管理处),王家乐(厅建设中心),联系电话:0371-871664018716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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