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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6 09:32   文章来源:

  

豫交党〔2024〕22号

省交通运输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行业立法、依法决策、规范执法、强化监督等法治重点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推动法治交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第一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厅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提升法治思维能力,确保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一是坚持带头加强学习。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主题教育重点任务,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厅党组学习内容,全年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议开展专题学法,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教育引导全厅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健全法治建设推进机制。认真履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完善党组统一领导、全厅上下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对年度35项法治建设任务进行分工,实施台账管理,亲自部署推动行业立法等法治重点任务,压实全厅各级依法行政责任。三是深入开展法治政府部门评价。细化法治评价指标,组织54名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比武活动,集中评查随机抽取的90份执法案卷,成绩纳入法治评价内容,对18个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打分排名,切实做到以评促建、有效提升。

(二)强化科学立法,持续完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利长远保障作用,加快重点领域立法,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为推动交通运输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一是推进高速公路立法。围绕服务发展枢纽经济,构建“两体系”、打造“一平台”、推动“多融合”,推动修订出台《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紧扣“十大战略”,创设“优势再造”专章,明确了高速公路改扩建收费年限重新核定法规依据,建立了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挂钩调整机制,制定了服务区提质升级支持政策,规范了高速公路清障救援,为促进我省高速公路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规保障。二是完善内河航运立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以前瞻思维谋划水路交通事业发展,推动修订出台《河南省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办法》,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推动联运高效衔接,健全水运安全体系,助推我省内河航运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服务。三是强化行业治理立法。推动修订出台《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推进超限治理信息共享,加强源头治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适当调整降低非现场执法轻微超限行为的处罚标准,以立“善法”促进行业“善治”。积极推进《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从立法层面破解新业态监管、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等道路运输领域发展难题,争取尽快出台实施。

(三)强化程序履行,提高行政决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行政,遵守法定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一是健全决策机制。落实《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配套文件前置审核报送流程的通知》等制度,严格内部审查,提升决策质量,推动上级重大政策落地见效。二是严守法定程序。贯彻落实党组会、厅务会等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全年召开14次党组会和7次厅务会,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和决定。落实重大决策公示制度,在厅网站公示7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重大行政决策会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上会。对28个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我厅规范性文件备案率、合法率保持100%。三是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网上民意调查,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征求意见建议。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签署、重要信访案件办理等工作,对重大政策文件起草提出审核意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四)强化为民宗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服务效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狠抓执法责任制落实,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在改进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上持续发力,不断提高行业治理能力。一是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督促地市落实执法职责移交、经费保障等工作责任,强化执法协作,印发《全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指引(试行)》,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完善执法办案、日常管理、考核评价相关制度机制,压实执法责任链条。二是加强跨领域跨部门执法协作。与省公安厅签定深度协作联动框架协议,联合开展治超“百日攻坚”跨区域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联合山东、宁夏、山西印发《黄河流域(部分省份)交通运输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建立案件协查、移送管理办法,高频违法事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指南等4项工作机制。豫皖鄂三省十市签订框架协议,推动跨省联合执法。三是深化服务型执法建设。推进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创建3个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和标兵单位,指导培育行业示范单位,总结推广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试点经验。依托企业服务管理系统对道路经营许可证等4个事项设置到期预警功能,提前30天提醒办理,累计提醒57.1万余次。服务型执法建设经验被交通运输部作为典型经验全国推广。四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动态管理,对超限运输实行延时审批、信用承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一对一”服务,省内件当日办结。对农机运输车辆实行容缺办理,实现“即接即办即批”。整合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和普货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实现一次申请、办理多证。推动跨部门审批数据共享,实现省级行政审批事项100%“全程网办”。拓展“运通贷”支持领域范围,完成7.8万辆“三夏”“三秋”跨区农机运输车辆通行服务,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优惠减免通行费78亿元。

(五)强化科技手段,推动数字技术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落实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要求,通过数字赋能和制度创新,破解行业监管难题,实现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一是完善数字化智能监管平台。整合行业内外信息系统数据,日均数据交换量达4亿条。全面推广普货车辆4G动态监控技术应用,编制《河南省大件运输车辆监测预警信息处置工作流程》等制度,实行执法全过程留痕监督,有效预防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智慧监测结果应用,通报19个市县和81家企业,对449台次涉嫌违法违规的大件运输车辆实施追踪处理,处置涉嫌违规记录12.8万条。二是实施分级分类管控。制定《河南省道路运输“两客一危”经营者安全生产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办法(试行)》,对经营主体安全生产状态实施“红、黄、绿”分类管理,实现科学精准、有力有据监管。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出台《河南省治理货车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新建非现场执法设施49处。积极推进执法案件全业务、全流程远程线上处理,办理案件4.4万件,自助处理系统覆盖率达到94.1%。

(六)强化监督约束,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一是深化政务公开。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收到的83件信息公开申请,100%按程序办结。依法主动公开,全年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布公开信息2600余条。举办6次新闻发布会,对相关法规政策进行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二是严格审计监督。对南阳等7个市县交通运输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穿透式审计调查,针对资金结存沉淀、地方自筹资金不到位等问题,采取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专项调查结果挂钩等方法,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规范资金使用;对2022年财政统缴郑州绕城及郑开兰高速通行费开展审计,为郑州、航空港区和开封、兰考等地相关高速公路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提供有力保障;对焦作至桐柏高速公路叶县至舞钢段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核认定工作,为下一步项目竣工验收严把财务审核关口。三是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厅网站“在线访谈”等互动栏目和12328交通服务监督电话系统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和意见建议,全省12328电话系统办结率100%。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完善“三沟通”“三级”“六审”“一制度”办理机制,专人专办,89件建议提案高质量办结,受到省人大、省政协和代表委员们的高度评价。四是抓好信访稳定。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出台《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工作制度》,修订《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完善“两方案、一清单”工作机制,推动“浦江经验”制度化落实。聚焦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出台保障公交平稳运营八条措施、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政策,扎实整治公交企业欠薪,积极稳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注重源头预防行政争议,行政案件逐年下降,办理3起行政复议案件,2023年无行政应诉案件。

(七)强化夯基固本,全面提升法治建设能力水平。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建设的工作导向,把法治能力建设作为长久之计,以过硬能力推动行业法治工作高质量开展。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深入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组织开展4期专题执法骨干培训。举办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实施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广泛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强党性,明纪律,铸忠诚”知识竞赛活动,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纪法意识。举行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仪式和集体廉政谈话会议,树牢宪法意识。把法治教育融入领导干部培训,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厅管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广泛开展领导干部述法。二是开展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建立执法乱象问题线索督办制度,累计下发督办通知68份。将6项整治重点细化为102项执法问题,扎实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通过“开门整治”“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全省累计查纠问题线索283条,整改率100%,党纪政纪处理55人,有力打击了执法领域违法乱纪现象。三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聘请4名公职律师,有效提升法律专业能力。充分发挥行业智库作用,为决策管理提供专家论证支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循法律作为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及时选拨任用尊法懂法用法的优秀干部。

二、存在的不足、问题及整改情况

省交通运输厅已连续九年在法治政府考核中获优秀等次,两次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2023年被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但以人民满意的标准和国家、省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来衡量,还存在一定不足和差距,对此,我厅坚持问题导向,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整改提升。一是地方交通法规体系仍需完善。我省交通运输地方法规普遍施行较早,许多已经不适应新时代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需要,行业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工作亟需加强。针对这一问题,我厅加快立法步伐,在推动出台三部法规的基础上,做好相关法规修订项目调研工作,积极申报立法项目,向省人大报送了《关于将<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列入立法审议计划的请示》,积极协调列入2024年立法审议项目。二是执法队伍建设还有差距。部分市县综合执法改革没有完全到位,经费保障不足,机构设置不规范,职能移交不彻底,职责边界不清。一线执法人员平均年龄偏大、素质不高,执法业务能力不足。少数单位日常管理松散,对执法人员监督要求不严,趋利执法、粗暴执法、执法“寻租”等问题时有发生。个别市县治超非现场执法不规范,存在超期告知、执法程序违规等现象。我厅积极开展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将上述问题纳入重点整治范围,印发整治工作通报,推动建立健全规范执法长效机制。三是行业“放管服效”水平仍需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有待加强,信用监管应用不足,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融合不够,新型监管机制建设还需完善。为此,我厅印发了《河南省“信用交通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信用交通市”建设为载体,推动信用在行政检查、行政审批等事项中广泛应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升审批、监管和服务效能,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和社会服务机制。

三、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思想引领,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在交通运输行业全面落实。

(二)突出立法先行,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法规建设。发挥立法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落实“十四五”地方交通立法规划项目,按照省人大、省政府立法计划,加强《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立法项目调研,争取尽早完成审议。围绕重点工作,强化立法前瞻性、系统性储备项目研究,持续完善行业地方法规体系。

(三)深化执法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完善执法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路管理部门等业务协作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整治工作成果。深化服务型执法建设,持续开展示范创建,进一步拓展行政许可到期提示等行政指导应用。

(四)强化府院联动,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强化与法院等部门沟通对接,通过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系统分析等方式,摸排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易发多发和苗头性问题,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并将复议诉讼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内容,促进行政诉讼发案量、败诉率“双下降”,有效预防法律风险。

(五)坚持数字赋能,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让数据多跑路,企业、群众少跑腿。加大“四减一优”工作力度,不断拓宽告知承诺、容缺办理等实施范围,优化审批措施,真正让企业、群众感受到交通运输审批“好办”“快办”。强化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持续拓展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应用场景,巩固省市县三级监管体系运行机制,打造“闭环式、全链条”的安全监管新路径。


 

中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