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交科技函〔2024〕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周口市港航管理局,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豫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为推动行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服务交通强省建设,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省厅决定开展2024年度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创建建议和后续创建意向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示范工程创建建议
各推荐单位组织本地区本领域相关单位提出2024年度科技示范工程创建建议,并填写《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建议书》(见附件1)。
科技示范工程由依托工程(项目)业主单位牵头,联合科技成果持有单位等共同申报。
(一)申报单位应聚焦交通运输与科技创新融合,围绕推动交通运输数字化和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维养技术水平、提高出行品质和运输效率、促进新技术工程化应用等,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十四五”重大工程、厅党组重点工作要求,梳理科技示范工程需求。
(二)科技示范工程依托工程(项目)已通过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
(三)科技示范工程要有明确的主题,对行业科技进步、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带动示范作用,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应通过第三方评价,符合国省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明确,且具有一定应用规模,可复制性强,能够形成相关标准规范或技术指南。
(四)优先支持推广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项目、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市(厅)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技成果推广目录等的科技成果。
(五)鼓励结合科技示范工程开展先进技术攻关。
二、后续创建意向征集
各推荐单位组织本地区本领域相关单位提出后续创建意向,并填写《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创建意向表》(见附件2)。
(一)各有关单位统筹考虑本领域重大工程或重点项目,提前布局科技创新相关内容,提出科技示范工程创建意向,推动科技创新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推进。依托工程应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
(二)梳理依托工程主要技术难点,明确拟通过科技创新解决的问题,提出拟开展的科技攻关任务清单和拟推广示范的科技创新成果。
三、组织方式
(一)请各单位对照《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工作。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周口市港航管理局负责审核并向厅推荐本地区科技示范工程;厅直属单位、厅机关处室负责审核并向厅推荐本领域科技示范工程;省交投集团、中豫国际港务集团负责审核并向厅推荐本单位科技示范工程。
(二)省交通运输厅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科技示范工程进行形式审查和实地考察评审,对通过的科技示范工程予以认定并授予铭牌。
(三)为保证申报质量,创建建议实行限额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3,国家、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作为依托单位牵头申报的科技示范工程不占推荐单位指标。后续创建意向不限指标。
四、支持措施
厅将在组织实施科技示范工程的基础上,根据投资规模给与一定经费支持,择优推荐申报部科技示范工程。厅认定的科技示范工程,对其主要参与人员及有关成果,将在相关人才、科技项目、科技创新平台等工作予以倾斜支持。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建议书》《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创建意向表》,于2024年2月28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审核同意的申报材料一式3份(word版或wps版发送邮箱,应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寄至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26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301室
联系人:杜玉良 电 话:0371-87166537
周 敏 0371-87166575
邮 箱:hnjttkjc@126.com
附件:1.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建议书
2.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创建意向表
3.科技示范工程创建建议推荐名额分配表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