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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二级巡视员、执法局局长张诚在2023年交通运输执法半年工作会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23-12-04 08:39   文章来源:

同志们:

  根据省厅安排,今天我们在驻马店召开交通强国试点源头治超现场会,同时也是《治超条例》宣贯会和执法半年工作会,主要目的是推广经验做法,启动条例宣贯,总结半年工作,明确下步思路。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推广驻马店源头治超经验做法,近几年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治超工作,积极探索治理超限超载有效做法,注重抓根本、抓源头,摸索出了一些源头治理的路子,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上午大家参观了驿城区大海商砼和确山县乐润两个源头企业在治理超限超载方面的情况,特别是自动化标准装载、称重设备联网和数据上传、进出车辆登记管理等做法,值得推广借鉴。刚才,李保刚秘书长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充分肯定了交通执法工作的成效,体现了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对交通执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听后深受鼓舞,在此表示感谢!另外,驻马店、鹤壁和洛阳、许昌4个市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经验做法,各有亮点、各有特色,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讲得都很好,经验很突出,措施很管用,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借鉴。受唐厅长委托,下面,我讲4点意见:

  一、准确认识上半年执法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在省厅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努力在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公路路产路权、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守牢执法安全红线等方面开创新局面、实现新突破,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效初显。省、市、县三级及时成立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印发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6大整治内容细化为102项执法问题,先后召开动员会和推进会,全省共收集问题线索620条,已整改579条,党政纪处分21人,移交司法机关2人。郑州、开封、漯河、焦作、济源等市重视程度较高,成立了交通局“一把手”为组长的整治小组;鹤壁市由分管副市长亲自动员,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整改成效明显;濮阳、南阳、许昌、安阳、周口等市上报线索数量较多,整改质量较高;洛阳市修订印发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13项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各环节流程;驻马店市组织各县区大队班子成员及支队党员干部赴省豫南监狱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加强自我约束,增强廉洁执法意识。

  (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稳定向好。一是开展专项行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深化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了出租车市场、驾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上半年查处各类非法违规车辆2.3万台次,查处违规网约车平台51家、运输企业340家、驾培企业223家、维修企业79家,12328投诉举报同比下降17.8%,未发生重特大事故。鹤壁、安阳、新乡、濮阳签订《关于建立豫北四市跨区域联合执法深化合作协议》,实现豫北四市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综合整治全覆盖。焦作市上半年检查驾校32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9份,取缔“黑驾校”8家, 2家驾校已注销。二是实施精准打击。依托省厅管理服务平台,分析研判疑似违法违规客车,累计查处违法违规车辆2236台次、企业340家。通过河南日报、民生频道、河南交通广播等媒体,累计曝光道路运输典型案例50个。

  (三)治超交通强国试点稳步推进。一是完善法规政策。提请省人大审议通过了新修改的《治超条例》,出台了《河南省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全省治超工作。二是开展试点探索。试点研究源头治超、信用监管等经验做法,推动全省140个超限检测站开展综合执法转型,12个省份到我省学习调研。驻马店、鹤壁等市探索货运源头科技监管,货车进场自动比对核查车辆行驶证,电脑控制标准装载、出场称重核查,有效防范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三是常态化开展联合治超。广泛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组织信阳与安徽,濮阳与山东开展跨省联合治超,上半年累计查处超限货车2.1万台次,查处百吨王1643台次;协调公安拘留9名带车黄牛。通过河南日报、大象新闻等媒体,集中曝光了27起违法典型案例。许昌市对超限率50%以上货车倒查源头,对源头企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属于非法黑料场、二次驳载点的,函告属地政府清理取缔。鹤壁市建立交通执法、公安交警、巡特警、食药环、国土资源监察五个支队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实现“进一家门、查多项事”、1大于“1+N”的执法实效。四是优化大件运输管理。依托管理服务平台对464台次大件车辆进行了追踪处理,完成大件运输审批系统升级改造,上半年累计办理大件许可20.1万件。

  (四)整治涉路违法行为有所加强。一是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指导各地组织主题宣传活动3312次,向交通运输部报送宣传信息273条,得到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的肯定。许昌市在《学习强国》《中国交通在线》等国家级媒体发布文章6篇,宣传视频1个,在省级媒体发布文章2篇;南阳市开展“交通执法人的一天”主题直播活动,《超限检测站变身司机休息室》被《中国交通报》刊登。二是组织三夏路域环境治理。重点整治“马路市场”、限高限宽等影响农机通行的违法行为,成立两个督导组,指导各级执法机构开放超限检测站、卸货场等,满足群众晒粮需求,上半年共查处涉路违法行为685件,拆除违法限行设施51处。鹤壁市建立24小时路域电子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实时回传涉路违法行为。新乡市组织开展全市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春季大会战,常务副市长亲自安排部署,县(市、区)政府建立工作专班,实施挂图作战,共整治违法建筑209处,规范穿越公路管线行为19起,治理违章占道5285起,整治非公路标志标牌2067块。

  (五)执法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组织编制了《不停车检测工作指南(试行)》《非现场执法专项规划》、不见面执法《操作手册》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法信息化建设。鹤壁市探索“非接触式”执法模式,加大手持终端、非现场执法、巡察无人机等科技设备投入,研发交通执法“智慧眼”、可移动式执法布控和预警系统,解决执法难指挥、难识别、难取证等问题。二是加快执法案件自助处理系统功推广使用。截至目前已有101个市县正式启用,实现了执法案件全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累计办理案件2.6万件。驻马店、新乡、信阳、洛阳、鹤壁、濮阳、漯河、济源等市主动作为,全市全域已全部启用。三是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会同厅有关处室和部门组成复核组,对2023年第一批新建非现场执法设施49处进行了复核,下发了问题整改通知,目前各点位均已符合设计要求,基本具备运行条件。新乡市《“治、智、制”科技赋能让交通执法更智慧》被人民日报、学习强国等多平台转载。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执法工作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离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离省厅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市县改革不到位。截至目前,全省仍有15个县(市、区)运政执法职能没有全部移交,包括信阳5个、周口4个、商丘3个、平顶山1个、许昌1个、三门峡1个。46个县(市、区)水上执法职能未移交到位,包括南阳7个、信阳6个、周口5个、商丘5个、驻马店4个、新乡市4个、平顶山市3个、安阳市3个、许昌市3个、漯河3个、濮阳市2个、三门峡1个,导致执法体制不顺、管理不畅。

  (二)一些市县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一些单位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视不够、领导不力,交通运输局发挥作用不明显,执法机构唱“独角戏”,甚至只有联络员一个人单打独斗,问题查纠整改不深入。如:三门峡、信阳、焦作整治综合台帐数据量全省倒数;中牟、温县、原阳、民权、上蔡、汝南、正阳、义马截至目前没有召开过一次推进会。

  (三)部分站点至今尚未联网。截至目前,仍有开封兰考、辉县六台山、商丘李庄、柘城胡襄等21个治超站没有建成联网,特别是辉县六台山治超站,经省厅第一季度通报后,仍未采取措施及时整改。还有郑州、周口、焦作、三门峡、许昌、济源6个单位非现场执法没有联网或联网没有上传数据,影响了部“平安公路”考核成绩。

  (四)执法不作为、选择性执法依然存在。从上半年治超数据监测情况看,全省138个站检测发现违法超限货车5.8万台次,仅办理7065件,办案率为1.21%。全省非现场执法近几十万条数据,仅处理了1.37万条,违法货车处理率仅为3%,据省司法厅反馈,部分市县特别是安阳及内黄对有的货车100多次违法没有进行一次处罚,违法货车多、办案数量少、办案率低,存在执法不作为、选择性执法,要求依法追究问责,并作为此次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报中央依法治国办。

  (五)非法营运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虽然各级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但由于客运市场供需矛盾影响,部分地区非法营运现象仍屡禁不止,严重扰乱客运市场秩序。如:南阳、信阳12328投诉举报较多,跨市域经营“黑车”现象比较普遍。

  (六)部分市县对平台布控重视不够。不能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精准打击非法违规营运行为,新郑市累计116条布控任务未核查,占全省未核查任务数的40.5%;济源示范区布控成功率为21.43%,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七)个别市县执法案件自助处理系统推进较慢。在4月份调度会上,省厅要求各地6月底前全部启用执法案件自助处理系统,但截至目前,全省仍有17个执法机构推进不力,进度滞后,尚未与当地财政部门、省厅技术支撑单位对接启用,主要分布在商丘、平顶山、郑州、三门峡、许昌、安阳。

  二、认真抓好《治超条例》宣传贯彻

  新修改的《治超条例》已经省人大审议通过,决定自2023年6月1日起颁布正式施行。此次条例修改,总结了近年来我省治超执法工作实践,借鉴了湖南、安徽、浙江等省份经验做法,既有新突破,又有新亮点。

  一是治超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坚持从小切口入手,将治超考核由原来的政府目标考核调整为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体系,有利于考核落实到位。

  二是明确货运源头联网和上传信息。规定货运源头称重设备联网并上传装载配载信息,压实源头治超责任,坚持关口前移,减轻路面执法压力。

  三是明确技术监控设备建设。明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建设技术监控设备,并对车辆超限资料信息进行审核和依法处罚,有利于解决非现场执法法律依据不充分问题。

  四是增加收割机通行管理规定。突出服务三农,规定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和公安等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做好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通行服务保障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联合收割机运输车辆畅通高效通行。

  五是明确卸载货物处理规定。规定当事人货物应自卸载之日起10日内领取,逾期不领取,经再次通知限期10日内领取后仍不领取的,交通运输部门可以依法处理,有效解决卸载货物长期堆积占用执法资源。

  六是增加了干扰逃避动态称重处罚。长期以来,货车首尾紧随、多车并排逃避检测,交通执法部门处罚无依据,影响执法成效。此次立法,明确了干扰执法的行为和1000至3000元处罚标准。

  七是大幅降低罚款标准。对货车超限30%且初次违法并能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的,可以不予处罚;对技术监控记录货车超限10%以内不处罚,对超限30%以内每吨罚款100元,50%以内每吨罚款200元,较以往相比分别降低了80%和60%。对超限50%以上仍按每吨罚款500元。这是我省此次立法的重大创新。

  八是修改有关文字表述。除第五条外,将条例中所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统一修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各级要认真学习领会,精心组织宣传贯彻工作。

  一要抓学习培训。《治超条例》是全省开展治超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根本遵循,对加强全省治超工作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此次修改,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对一些关键条款、重点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创新性、实用性。各地要把《治超条例》宣贯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执法人员全面开展学习培训,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学以致用,提升治超执法水平。省厅近期将开展治超业务骨干培训,对一些重点内容、重点问题进行解读,确保条例有效贯彻实施。

  二要抓社会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以及悬挂条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要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货运企业、装载源头开展送法上门、送政策上门活动,近距离、面对面宣传解读政策规定和违法超限超载危害。要在公路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重点部位开展现场宣传,让广大从业者了解条例内容、知晓违法后果、提高守法自觉,营造全社会关注治超、支持治超、参与治超的良好氛围。

  三要抓贯彻落实。《治超条例》是我省出台的一部治超地方性法规,是依法有效治超的刚性约束。《治超条例》充分考虑了称重设备合理误差,以及《行政处罚法》“首违免罚”的要求,对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提高了认定标准、降低了处罚标准,这也是是我省治超地方立法的一大创新。从6月1日起,全省非现场执法办理的案件,要严格执行新的标准,如有不一致的,要主动予以纠正,切实《治超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要抓政策解读。各地要密切关注《治超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托12328、执法监督电话等,主动接受群众电话咨询,加强政策解读宣传,积极化解矛盾,争取理解支持。要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做好技术监控设备数据信息采集、筛查、审核,确保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严格规范执法,保障执法相对人陈述申辩等合法权益,确保《治超条例》顺利有效实施。

  三、切实加强源头治超

  我省地处中原,贯通南北、承接东西,是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过境车辆多、治超压力大。但传统的路面执法任务重、投入大、效率低、效果差,治标不治本。2021年交通运输部批复在我省开展治超交通强国试点,明确提出加强源头治超,要求通过3年时间,实现重点货运源头治超执法全覆盖。今年我省颁布实施的《治超条例》,也重点强调了加强货运源头监管。各级务必要深刻认识源头监管是治超工作成败的关键,要坚持关口前移,下大力抓好源头治超工作。

  (一)压实源头单位治超主体责任。要结合《治超条例》颁布施行有利时机,抓紧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重视支持,协调国土、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货物集散地及货运站等场所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建立“一对一”联络机制,编制重点货运源头标准,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建立货运源头台账,并报请地方政府向社会公示。要深入源头企业开展“大走访”活动,告知其应当遵守的规定,放行违法车辆的危害、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处罚标准,传导治超压力,签定合法装载承诺书,督促落实治超主体责任。

  (二)推进源头企业信息联网。要督促引导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安装称重检测设备和视频监控等设备,并接入治超信息平台,实时准确上传货车装载配载情况,实现远程有效监管。要督促货运源头企业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教育和日常管理,自觉接受执法人员监督检查,严禁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源头装载虚假证明,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

  (三)依法开展装载源头责任倒查。要利用货车GPS运行轨迹、高速公路收费站货车通行信息、技术监控记录信息等,认真研判违法货车通行规律、超限超载多发高发路段,重点加大跨郑西高铁、跨南水北调桥以及跨黄河大桥治超力度,精准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对路面查处的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货车,经公安部门罚款记分后,交通运输部门要开展责任倒查,依法追究驾驶人、车辆、运输企业和货物源头单位的责任,严格落实“一超四罚”。

  四、圆满完成下半年执法各项工作任务

  高建立厅长在省厅半年工作会上强调,上半年执法负面舆情和12328执法投诉举报仍较多,暴力执法、趋利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时有发生。针对执法领域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必须坚持全链条发力、全系统整治,刮骨疗毒、动真碰硬,全面整治顽瘴痼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筑牢思想防线,扎紧制度笼子,有效遏制违规违纪行为;要健全完善执法运管协作机制,进一步厘清执法机构执法职责与运输部门监管职责,完善信息共享、联合约谈、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建立交通公安联动协查机制,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全省交通运输执法系统要按照高厅长要求,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提高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全省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一)坚持刀刃向内,持续深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是夯实领导责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局主要领导要躬身入局、亲自指挥,带头制定推进措施,带头研究解决问题,带头督办工作落实,一级示范给一级看、一级带领着一级干,通过推进会、现场会、调度会等机制,推动专项整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贯到底。二是深入查纠整改。聚焦6类整治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第二阶段查纠整改,着力查找影响群众获得感、削弱执法公信力、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把“改”字贯穿始终,既要“哪壶不开提哪壶”,直面问题不回避,更要“提了哪壶开哪壶”,解决问题求实效。三是加强教育培训。要适时采取聘请纪委监委和司法部门授课、参观监狱现身说法、从业人员座谈会、领导换岗代训、业务评比考核、警示教育、案卷评查等方式,多措并举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以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为抓手,以评选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为载体,及时宣传在重点执法保障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先进事迹,讲好交通执法故事,传递交通执法正能量,进一步提升行业凝聚力和向心力。四是强化暗访检查。省厅将抓紧出台《河南省执法监督办法》,重新选聘100名社会义务监督员,不间断组织暗访督导,采取挂牌督办、一案双查和以案促改等方式,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单位,予以约谈和通报批评。10月份开展执法满意度第三方评估,深入检视自身问题,逐一整改到位,切实解决一批顽瘴痼疾、清理一批害群之马、健全一批规章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坚持跟踪问效,确保综合执法改革政策落地。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改革作为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抓手,把握改革方向、坚定改革立场,确保改革政策落地见效。一要尽快移交职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大推进力度,不折不扣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文件精神,争取人员划转、经费保障方面的政策支持,对照执法机构“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责划分,力争于今年9月底前,将全省道路运政、水上执法等职能全部移交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确保全省执法管理体制高效顺畅。二要强化跟踪督办。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县(市、区)执法改革工作的指导,对县级执法机构职能移交情况进行再排查、再部署,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省局将紧盯全省改革职能移交进度,加强跟踪督办,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市、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三要完善协作机制。分领域梳理执法机构与行政审批机构、行业发展服务机构工作职责,加强行政审批、管理服务、综合执法业务流程研究,加快健全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4大门类行业发展服务机构的业务协作办法,建立健全沟通协调、联席会议、信息抄告、案件移送、联动协作等制度机制,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三)坚持安全为基,全力开展运输市场打非治违。一是深入推进运输市场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驾培市场和出租车市场整治,适时开展驾培市场整治暗访督导,巩固专项行动成效。8-10月份组织开展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集中力量整治重点违法行为,打击一批“黑客车”“黑组客点”,防范化解道路客运安全风险。二是研究制定《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指引》。指导一线执法人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组织开展平台布控工作调研。进一步优化完善布控规则,加强部“互联网+公共安全监管系统”推送数据和外省抄告数据应用,强化重点车辆执法监管。四是积极推进跨省执法协作。按照《黄河流域(部分省份)交通运输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实施方案》要求,联合山东、山西、宁夏等省份建立省际执法协作常态化领导工作机制,推进法规制度衔接、创新执法协作联动方式、加强执法数据互通共享。

  (四)坚持转型为要,加快推进治超交通强国试点。一是持续抓好试点工作。郑州、新乡等试点市要按照《试点方案》,加强政策研究,积极探索创新,加快形成典型制度成果。省厅将印发《公路超限检测站综合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各地要科学调配执法力量,全面开展综合执法业务,实现“一站多能、一点多用”。二是推进跨区域联合执法。省厅会同省公安厅印发了《治超“百日攻坚”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决定自8月初至11月中旬,在全省开展为期100天集中整治行动。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抽调骨干力量参加,加强与公安部门协调,周密部署安排,确保联合执法取得实效。三是强力推进站点联网。站点联网和数据上传及办案情况是交通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对照省厅《2023年上半年治超监测数据通报》,认真排查问题,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超限检测站和非现场执法系统联网。要加强超限检测站和非现场执法点货车违法处理,避免追责问责。省厅将向社会公布全省非现场执法点位布局,对未联网和没有称重数据的不予公示,未公示的将不得作为违法处罚依据。

  (五)坚持提前谋划,组织开展路域环境集中整治。一是开展集中治理。省厅近期将印发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方案,各地要对公路路域环境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对涉路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健全完善部门协作长效机制,着力维护路产路权,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做好防汛准备。要会同公路管理部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加大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往年汛期易积水路段和桥下空间,严格查处违法占用公路桥梁下方空间的行为,全面清理整治桥下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种易燃易爆堆积物;严厉打击桥梁上下游非法挖沙、采矿、取土等违法行为,保障桥梁安全。三是做好迎国检工作。今年迎国检将于8月26日开始,迎检路段随机抽取,尚未确定。各地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清理国道沿线非公路标志标牌、马路市场、打场晒粮等违法行为,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确保职责范围内不失分。

  (六)坚持部门联动,切实担起水上执法责任。省厅将研究出台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港航海事机构业务协作办法,明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港航海事机构业务任务分工,协作方式和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协调有力、密切配合的水上执法监管机制,切实维护水路运输秩序,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各地要持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和风险排查整治,进一步压实水上交通运输执法责任,重点加强对库区、港口、码头、渡口等重点区域水上执法监管力度,组织开展水上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水路涉客运输船舶无证经营、“三无”船舶非法运输、航道内非法采砂、非法作业施工以及航道内船舶夹带危险品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坚持科技引领,着力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一是完善管理服务平台执法模块功能。加强执法数据信息应用标准规范化研究,形成执法全过程闭环管理。二是持续推进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各单位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推进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尽快形成非现场执法网络,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三是加快执法案件自助处理系统应用。尚未完全启用系统的省辖市要督促相关市县抓紧与当地财政部门和省厅技术支撑单位协调对接,尽快实现各市县全部启用,所有执法案件均通过系统办理。各地要加强系统操作使用培训,及时反馈系统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协助完善系统案由、功能及执法流程,提高系统使用率。

  同志们,下半年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省交通运输执法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半年工作会精神,全面担起执法责任,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以“闯”的精神、“拼”的劲头、“干”的作风,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中当好开路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