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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2023年河南省高速公路路网监测(路面分项)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27 15:31   文章来源: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3-1014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2023年河南省高速公路路网监测(路面分项)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09月26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公告类型: 变更公告  

2、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3、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7日 - 2023年10月09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3年10月0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原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原采购信息内容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和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或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和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上述证件必须包含结构混凝土、桥梁隧道结构及构件检测、机电工程等拟承担任务相关的检测内容;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具有桥梁、隧道土建结构和机电设施检测能力);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须至少具有资质要求中的一项资质,在此基础上,联合体成员均须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证明其具有资质相对应的桥梁、隧道土建结构或机电设施的检测能力)

变更为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具有交通运输部CICS(路况快速检测系统)相关路况检测数据处理和分析评定的人员和能力,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上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1家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在此基础上,联合体另一成员至少应具有交通运输部CICS(路况快速检测系统)相关路况检测数据处理和分析评定的人员和能力,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上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6、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7日15时0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26号

联系人:束先生

联系方式:0371-87166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9号新芒果大厦26层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371-86050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371-8605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