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核查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2 15:36   文章来源: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47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核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核查结果

  经核查,1055名考生核查结果合格(附件1),40名考生核查结果不合格(附件2),6名考生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附件3)。

  二、补充核查

  (一)补充核查对象

  核查结果为“不合格”、“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

  (二)补充核查方式

  请需补充核查人员将补充核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njtjl@163.com,文件格式为文件压缩包形式,文件名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zip”,发送邮件主题为“姓名+监理工程师补充核查”。

  (三)补充核查时间

  补充核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本次核查是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最后一次资格核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71-87165250  87165239

  三、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方式见附件4。


  附件:1.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pdf

  2.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不合格人员名单.pdf

  3.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名单.pdf

  4.2023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证书预约邮寄办法.pdf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