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主动公开 > 科研成果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开展2023年度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创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2 08:24   文章来源:


豫交科技函〔2023〕17号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濮阳市交通运输局,河南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撑重大工程建设、服务重大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为更好发挥科技创新对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经研究,同意“不良地质条件下钢混组合桥梁工业化智能建造科技示范工程”等6项科技示范工程开展创建工作(名单见附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技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第一承担单位是主责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创建任务书明确的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按计划开展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各项示范任务,加大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和关键技术研发力度,积极开展技术交流、科学普及和宣传报道,切实发挥科技示范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省厅将会同推荐单位,向第一承担单位下达科技示范工程创建任务书。推荐单位要加强指导和支持,积极协调解决科技示范工程创建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检查和督导示范任务执行情况,按时组织所推荐科技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预验收。

三、省厅将对科技示范工程创建进行全过程跟踪和指导,适时开展现场调研和交流,及时组织验收。对于完成创建任务并通过验收的,将颁发科技示范工程验收合格通知书,并正式认定为“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

四、科技示范工程实施内容、考核指标、实施期限、负责人等事项需要变更的,第一承担单位应在科技示范工程实施结束前3个月提出变更申请,经推荐单位审核并报省厅同意后,方可变更。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实施内容、预期目标和实施期限的,直接评价为不通过验收。

五、本批科技示范工程共安排厅补资金600万元,其中2023年安排300万元。请各科技示范工程承担单位加强资金监管,合理编制预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禁止截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

 

附件-2023年度河南省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创建名单及资金安排表.docx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