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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69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8-29 18:29   文章来源:

  对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69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志华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帮助豫东北跨行政区重大交通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资金支持方面

  目前我省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实行的是“省市共建,市建省补”模式,市县人民政府是建设主体,省级行业按照标准给予定额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两级负责筹措解决。我省普通干线公路建设补助资金来源由中央车购税补助和省补助资金组成。由于近年来中央车购税收入减少,交通运输部拟安排我省“十四五”补助资金总规模也较“十三五”缩减不少;省补助资金筹措安排压力更大,目前续建项目资金缺口已达到近22亿元。下一步,待我省公路建设资金状况好转后,我们将按照部省相关投资补助政策,加大对台前县资金支持力度。

  二、G342豫鲁省际路段项目情况

  “十四五”以来,我厅多次约谈、督促濮阳市政府,要求濮阳市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畅通G342省际瓶颈路段。为此,濮阳市提出将G342孙口黄河桥桥位改移至范台梁高速黄河桥上游6公里处,此方案对应桥位北侧于台前县马楼镇西北接台辉高速连接线,南侧跨越黄河接菏泽郓城县沿黄公路,进而向东与成菏泽“十四五”期间谋划建设的“一环十横八纵”成台公路相契合。目前濮阳市政府已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并致函菏泽市政府配合推进前期工作;项目所在地台前县政府同步组建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机构;濮阳市交通运输局已委托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与菏泽市交通运输局签订了谋划建设协议,济宁市交通运输局也表示将积极配合G342改线工作。黄河大桥桥位已通过黄委有关专家认可,其它专项前期评估,待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即可全面展开。下一步我省将积极向交通运输部汇报,利用交通运输部“十四五”中期规划调整契机,将该项目申报纳入建设规划给予支持,并督促濮阳市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协调省发改委支持立项工作,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签订项目建设接点协议,尽快开展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土地预审等前期工作。

  三、关于高唐至台前高速公路项目

  按照省政府2022年8月印发的《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1-2035年)》,濮阳境内规划豫鲁间高速公路省际出口7个,其中:已贯通4个,包括南林高速1个、德上高速2个、台辉高速1个;在建2个,包括阳新高速计划2023年建成通车,濮阳至聊城高速计划2025年建成通车;待建1个,为辉县至鄄城(豫鲁界)高速,项目已纳入全省重大公路储备项目清单,工可已完成厅技术审查,省界节点协议已签订,计划2023年开工建设。

  目前,台前境内已建成与山东省梁山县间的台辉高速黄河大桥,继续向东可通达青岛、日照,形成豫东北出海通道。谋划的台前至郓城黄河公路大桥、高唐至台前(豫鲁界)高速公路未来进行全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时,将积极与山东省沟通对接,研究论证路线的必要性、可行性。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并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全省交通运输工作,共同促进河南交通运输事业取得新的更大发展。

  2023年6月6日